行員夫妻檔幫詐團洗錢撈上億 金管會重罰臺銀2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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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銀行員夫妻檔涉幫詐團洗錢,不法所得逾1億元,金管會11日處分臺銀2200萬元,並要求臺銀檢討此案違失行爲及相關人員責任,本案是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上任以來最大罰單。
針對行員夫妻檔協助詐團洗錢遭罰一事,臺銀表示,郭、黃二員已予以免職,此外臺銀董事稽覈處也立即啓動調查,併成立跨部處小組,召開多次工作小組,全面檢視相關規範及作業。
金管會表示,臺銀郭姓、黃姓行員是夫妻,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洗錢,成立人頭公司後將詐得的金錢拿來購買虛擬貨幣,再洗錢成爲「合法」金錢,估計夫妻倆的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
臺銀松山分行前郭姓行員、仁愛分行前黃姓行員,自2021年4月至2024年7月間,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且有代客戶辦理交易情事。
金管會指出,該案有關客戶與行員帳戶都被列爲衍生管制帳戶、經聯防機制通報,及該行內部洗錢防制系統產出多次警示等異常情事,相關缺失顯示臺銀未能完善建立且未確實執行內控制度,核有欠妥。
金管會強調,已就此案缺失,對現行交易與帳戶監控、行員異常行爲調查與管理等機制完善程度深入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由稽覈單位列管追蹤及納入內部查覈重點,且加強內部控制三道防線。
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態樣的研判作業,金管會指出,交由臺銀總行集中審查,儘速落實。臺銀也須加強企業誠信文化、洗錢防制及法治等員工教育訓練,並強化員工行爲監控及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