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評論/各縣市用電自己發? 能源政策絕非各自為政
高雄興達電廠新燃氣二號機組發生爆炸事故,市長陳其邁重砲抨擊臺電、再度喊出「各縣市用電自己負責」,然而臺灣能源問題同島一命,不是「用多少發多少」的簡單算術題,若能源政策切割成地方自治範圍,高雄力推半導體先進製程恐難避缺電風險。
陳其邁口口聲聲談「區域正義」,受訪強調「高雄市長期發電量餘裕最高,去年達490億度電,高雄只用了300億度」,認爲高雄有3成電力外送,環境風險卻由高雄承擔並不公平。
簡單一句「外送電力不公平」看似博取高雄人同情,卻忽略全臺電力調度與輸配電網互相支援重要性;舉例來說,有機組進入歲修或因事故暫停供電,其他電廠機組上線應急,免除全臺陷入限電、停電風險,若陳其邁一句「各縣市自己發自己用」,那麼用電量大的竹科、中科甚至綠營長年執政的南科,是否也要在地建電廠?
高雄是臺灣重工業重鎮,轄區有多座發電廠,這是歷史因素造成的結果,高雄正推動產業轉型,引進臺積電先進製程,這也是陳其邁引以爲傲的政績,但先進製程伴隨高用電,若陳其邁要將全國能源戰略切割爲地方自治的一環,一遇缺電、電廠停機,勢必衍生更大風險。
2022年3月3日,興達發電廠因開關場操作失誤引起爆炸,全臺瞬間減少3分之1供電,電力缺口須靠其他縣市發電機組滿載救援,事故凸顯供電本就不是單一縣市責任,若按照陳其邁「各縣市用電自己負責」說法,高雄人恐怕得等上一段時間才能恢復供電。
電力不是「誰污染誰發電」的零和遊戲,而是全臺共生的命脈,9月興達電廠事故牽涉地方安全,臺電確實該對高雄人負責,必須改善管理、強化安全,但政策討論不能流於政治口水,能源政策不應該是切割成各縣市各自爲政,若一再拿高雄情勒全臺灣人,陳其邁會把市長格局「做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