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評論/高雄農地濫倒 公開秘密豈容坐視

高雄農地盜採砂石、山坡地濫墾傾倒營建廢土,凸顯土資填埋場不足問題,圖爲今年初高雄內門區馬頭山遭不法集團濫倒2800公噸鋁渣、營建廢土等廢棄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高雄農地盜採砂石、山坡地濫墾傾倒營建廢土,凸顯土資填埋場不足問題,更造成環境數次傷害,連官員坦言「營建廢土傾倒農地是公開的秘密」,直到引發政治風暴才獲正視,問題不只靠修法圍堵,市府各單位也不能再各行其政、欠缺統籌。

以一般工程開挖地下室及老房子拆除整修爲例,兩者產出物不同,營建產出物也不等同於廢棄物;營造、拆除及室內裝修業產出物可區分成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兩類,土石方可送入土資場填埋或港區填築,廢棄物則要進入分類場所再處理,如木柴、塑膠可焚化,不可燃則要掩埋。

農地盜砂引爆高雄營建剩餘土無處可去危機,很多人質疑,兩者有何關聯?事實上,高雄市目前有12家土資場,全數分佈在原縣區,數量居中南部之冠,其中10傢俱備R503(營建廢棄物)再利用處理資格,僅2家可填埋剩土,不足空間,竟就有不肖人士盜採農地,再填入廢土。

10家土資場每月處理量合計逾26萬公噸,相對全高市每月3.6萬噸的營建產出量綽綽有餘,然而填埋場爆滿、空間不足,導致非法廢土四處流竄纔是大問題。

商港填海造地可大量去化剩餘土方,臺中港與高雄港都有中央覈定的區位,臺中港明年啓動、共計7萬方,高雄港2028年啓動、共計7828萬方。高雄營建剩土去化迫在眉睫,可說緩不濟急。

土資場直接管理單位是工務局,剩土後端用途涉及農業、環保、地政、經發等單位權責,均依農發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嚴格審覈、程序複雜,無論是設置土資場或尋覓剩土去處都不容易。

目前中央陸續修法中,高雄公有土資場仍難產,也無時間表,未來營建產出物需要成立跨局處推動平臺,另外工務局也提議自治條例增訂「公共工程總出土量超過50萬立方公尺,起造人應評估設置特約收容處所」之規定,化危機爲轉機,根絕農地盜採及營建廢土濫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