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劉世芳違法濫權 立法院不應坐視

中國時報社論

內政部長劉世芳上任以來,專斷獨行、屢惹爭議,數度遭點名下臺。近期更爲了解釋《國籍法》脫口說出,「站在中華民國政府的立場,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違憲言論,同時公告修正加嚴僑民役男緩徵條件,以及新增回覆臺灣身分的門檻。劉世芳變本加厲、毀憲亂政行徑,無疑是在激化社會對立、干擾兩岸正常往來。

陸配僑民權益受損

爲補充兵源不足國防部擬修法讓「不適服」官兵再入營;內政部則把腦筋動到僑民頭上,日前預告修正,將僑民役男居住期限屆滿一年辦理徵兵的規定縮短爲183天,返臺時也要提出自僑居地回國證明,引發反彈。僑民批評修法倉促擾民,甚至有人剛返臺投票支持大罷免,結果碰到沒有跟僑界商量就端出的預告修法,直言「臺灣這麼不歡迎僑民,只會讓人不願入籍臺灣」。

劉世芳可謂「呷緊弄破碗」,搬石頭砸到自己的腳,這樣的行政風格已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雖然劉事後解釋修法是預防「假僑民、真逃兵」,並稱會邀相關部會修正,但有30年行政立法經驗的劉世芳不是法盲,豈會不懂立法不能僅爲「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要放過一個」的最基本道理,劉仍恣意妄爲,這不是濫權,什麼纔是濫權!更何況這次踢到鐵板的是擁有選票實力的僑民團體,劉的態度纔不得不轉變。

但劉世芳對內政部原本應該照顧的新住民陸配就沒有這麼客氣了。自今年3月起,陸配便面臨內政部一連串對身分的質疑及刁難。包括抖音網紅「亞亞」等人因拍影片支持武統等言論,被移民署撤銷其依親居留許可,限期離境。接着,移民署發函通知在臺定居及設有戶籍的陸配,要求在3個月內補繳「喪失原籍證明的公證書」,這些事後追溯的行政措施,讓許多落地生根的家庭無所適從。

不僅於此,劉世芳還阻擋陸配參政權。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名單中的陸配李貞秀未來將遞補,劉世芳更搬出《國籍法》,稱就職1年內須放棄外國籍;「政府立場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有放棄國籍的申請程序,就從中國政府規定。」這些一連串歧視動作,讓一些原本支持民進黨的陸配,質疑「蔡政府時候可以?爲何到了賴政府就不可行」,顯然不把她們當成自己人看待。

事實上,這些制度上路多年,過去已有層層把關,也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無論是國安單位審查、移民署調查,抑或戶政體系的管理,本就有法可循。但劉世芳卻因個人意識形態作祟,急於將兩岸人民身分政治化,甚至以「國安疑慮」作爲萬用理由,任意擴張政府裁量空間。這種做法加劇內部族羣分化,似乎就是要把不支持民進黨的陸配、臺商、臺生、外省人當成「雜質」打掉。

偷渡新兩國論概念

我國現行體制在規範兩岸關係上,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運作,其核心精神正是爲因應兩岸分治的特殊狀態。陸委會是政府統籌處理大陸事務的專責機關,內政部則負責全國內務行政業務,但陸委會卻憑一紙行政命令,濫用《兩岸條例》,擴大對軍公教全面進行國安查覈;內政部更無視《兩岸條例》授權目的是「原則許可、例外禁止」,擬用行政命令將例外變成原則,嚴格限縮國民回覆臺灣身分的條件,顯然都屬違法。

更諷刺的是,劉世芳一方面用《國籍法》來對付陸配身分問題,卻在草案中仍使用大陸地區及臺灣地區的法理定位。顯見劉世芳心知肚明,就算想偷渡「新兩國論」概念,法理上仍站不住腳。說穿了,只是想復刻過去國民黨執政「黑名單」作法,進行國人思想行爲審查。

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對於行政命令,原本即賦予立法院審覈權,並課與行政機關依據立法院審查結果修正、變更行政命令之義務。如今內政部、陸委會等行政機關逾越法律授權範圍濫定行政命令,相關機關應立即收回成命,以免違法濫權;在野黨更應體認726大罷免後展現的新民意,嚴審該類型草案,並依職權通知廢止相關之修正,以保障人民權利,維護法治尊嚴和憲政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