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農與會員球證爭議 補償金多少才合理?中科這麼說

興農會員球證的補償爭議迄仍未解,今日部分會員再度向中科管理局遞交陳情書。圖/中科提供

中科擴建臺中園區二期計劃用地89.75公頃(包含興農球場68公頃)土地取得法定程序,且已全部完成並移轉爲國有,興農公司公告將於明(4/30)日結束營運,惟會員球證的補償爭議迄仍未解,今(29)日部分會員再度集結到興農球場展開抗爭,併到中科管理局表達訴求。中科管理局在接下會員們的陳情書後,據悉會員隨即返回興農球場聲稱要「打最後一次球」!

中科管理局強調,球證補償在法律上屬於興農公司與會員之間的私權契約關係,且會員亦已委託律師對興農提起民事訴訟,補償金額多少纔算合理,中科呼籲雙方理性並尊重法院的裁決。

中科管理局再次重申,擴建中科二期將依據計劃期程,進行相關後續作業,預計6月底前完成土地點交作業,將土地交給臺積電(2330)擴建廠使用,第三季公共工程與廠商建廠將同步啓動,「必要時將執行公權力,讓廠商順利建廠」,以確保這項國家重大經濟建設順利進行,維持臺灣科技產業優勢。

中科表示,中科先前在與興農協議價購土地的過程中,已盡最大努力替會員爭取權益,最後興農公司也同意成立信託基金專戶,專款專用於球證補償費用。興農公司3月20日提出的補償方案,經與會員三度會商,目前獲知約有1,000位會員同意興農公司所提方案,唯尚有部分會員仍不滿意,訴請法院裁決不失爲最後的解決之道。

中科表示,本案既已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理應依據法律訴訟程序,提供佐證資料給法院,盡力爭取有利己方之判決;而中科也會配合法院,提供必要的資料,協助法院審理。既已進入法律訴訟程序,訴訟期間會員再進行任何抗爭,已無實質上的意義,應該尊重法院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