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的日子》很高羣書 爲何有觀衆不買賬
◎唐山
“一位刑警寫的故事,像日記,沒有刻意製造懸疑,案件推進很快,看似簡單卻滿屏艱辛,真的心疼戰鬥在一線的警察。”在豆瓣上,一位網友給最近熱播的連續劇《刑警的日子》寫下了這樣的評語。
在豆瓣上,近6000位網友評價了《刑警的日子》,7.1分不算低,但對有“警匪片教父”之稱的導演高羣書來說,也不算高。
個人喜歡一位網友的評論標題:很高羣書,但觀衆可就不一定能接受嘍。
說《刑警的日子》“很高羣書”,因爲它保留了“高氏出品”的兩大特色:一是紀實感強,力求細節真實;二是飽含人文關懷,加入大量“有意味的細節”。說觀衆難接受,因爲確有一些網友抱怨“不好看”“情節太慢”“沒有任何轉折”……
多元時代的審美必然多元,衆說紛紜是好事,不必爭論誰對誰錯,重要的是去思考:如何將多元捆紮成統一?怎樣找到那根“繩子”?
靠真實的細節呈現滄桑感
《刑警的日子》講述了20歲出頭、從摔跤隊轉入刑警隊的劉子明(歐豪飾),在嚴師、師兄弟、領導的幫助下,經一次次大案洗禮,最終成長爲優秀刑警的故事。全劇以此爲主幹,刻畫出平凡英雄的羣像。然而,因工作繁忙,劉子明也遭遇了婚姻破裂的挫折。
這確實是一部“很高羣書”的劇。如網友所說:“沒有主角光環,沒有燒腦推理,沒有神技加持,沒有戲劇反轉,沒有飛車槍戰等好萊塢大場面,只有枯燥、漫長、重複的走訪、摸排與蹲守,只有師傅絮絮叨叨唐僧一樣罵徒弟的傳承,只有老刑警抓持槍毒販時也會有的害怕和手抖,只有破案需要的耐心、運氣這種清湯寡水的日復一日。”
“追求真實如同追求真理。”高羣書曾說,“我的原則是,一定要真實,哪怕放棄藝術性都要真實。”《刑警的日子》在細節的真實上不遺餘力。比如,每次挨領導訓後,刑警們不服氣,都會偷走他的簽字筆,扔到單位大門的平臺上;當領導退休時,大家又把這些筆撿回,密密麻麻鋪在告別之路上,表達出“頑童對慈父”式的不捨。
再如,抓捕大毒梟安平海,安平海本有機會向近在咫尺的劉子明開槍,可他猶豫了,他不理解劉子明爲何如此無畏,入獄後還在追問:“抓我,你能立幾等功?”當得知只有集體二等功時,他更覺鬱悶:“就這?你下輩子還當警察?”而劉子明承認,他確實感到後怕,但再來一次,他還會衝上去。
還有老警察馬國強,上班時總穿着警服,扎着寬腰帶,因爲當年他師傅有一次穿便裝辦案,一名精神病人不知他是警察,將他殺害了。自此馬國強很少穿便裝,然而,就在他即將退休,穿着便裝去菜市場買菜時,卻在抓小偷時犧牲……
時間並非勻速流逝,靠一個個細節給人以滄桑感,《刑警的日子》準確地抓住了這些細節。
除惡要靠“善的完全”
高羣書曾說:“不管拍電影還是電視劇,只有一個主題,就是人和社會的關係。”“劇情不重要,人性纔是最重要的。”《刑警的日子》的人文關懷體現在:它不是將犯罪分子妖魔化,而是從人的立場上予以解讀。
如前文提到的大毒梟安平海,他也會敬佩劉子明,他把人生最後一件大事託付給劉子明,而不是其他人:他想給母親換個樓層低點兒的住宅。安平海知道劉子明一定會幫他。
在《刑警的日子》中,犯罪分子行爲可憎;但作爲人,他們又是可悲的。人性的惡總是先吞噬了他們,再傳導至其他無辜者身上。鹿冰殘忍地殺死了養母王允,卻少有人看到,王允對他幾十年的情感控制,這讓鹿冰無法體會到自我的存在,甚至無權選擇愛情。
楊末殺死父親楊教授,楊教授是社會名流、表面風光,實爲人渣,家暴、以權謀色、對子女冷漠;母親卻對此視而不見,當楊末在警局中喊出“我看不起她”時,卻不知母親早就留下自首信,謊稱是她殺了楊教授,並試圖以自殺來保全兒子。
殺人犯周炳升落網時,求警方別告訴他在外地的兒子周曉晨,以免耽誤其學業,卻不知周曉晨壓根沒去上學,而是在異地作案,正是通過他的DNA,警方纔找到周炳升……
法律可嚴懲罪犯,卻難以處罰王允、楊教授等間接引發罪案的人。帕斯卡爾在《思想錄》中提出:惡並非實體,而是善的不完全。換言之,社會應警惕“爲除惡而生恨,因恨而生新惡”的死循環,除惡要靠“善的完全”。
所以,當屢遭家暴之苦,因愛喝可樂而遭家暴的妻子反殺丈夫,被帶上警車時,劉子明會遞給她一罐可樂;在抓獲毒販葛曉輝後,劉子明仍平等地對待他,並提醒徒弟們,搞明白嫌疑人和罪犯的區別……這都啓迪觀衆更深入地去思考。
對真實的不同解讀
《刑警的日子》既有細節真實,又有人文關懷,具備了高羣書創作的全部精華,爲何會有觀衆覺得“無聊”?問題的關鍵也許在於:互聯網時代,對“真”的理解已變。
前互聯網時代,“真”即“真實存在”,被規定爲中立的、不偏不倚的、不以意志爲轉移的。可在互聯網時代,隨着信息激增,各種“競爭性真相”涌現,“真”有時還意味着“新奇”。誰的傳播效率高、誰能抓眼球,誰就是“真”的,越有趣就越像“真”的。對於“互聯網原住民”來說,這是“常識”;對老一代創作者來說,這是“玄學”。
換句話說,在親人病牀前徘徊痛悔、因工作錯過重要約會、師傅動輒就大發脾氣之類,因爲重複了太多次,已難增加真實感;倒是爲抓罪犯而偷領導的車鑰匙、反覆吹噓“我是全警隊唯一受過槍傷的”等細節,反而更真。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迎合當下觀衆的劇,都採取了“神話敘事”,即“出現問題——英雄現身——問題解決”。觀衆選擇警匪劇,恰恰因爲它不是生活常態,能把自己想象成劇中人物,通過扮演得到深度愉悅。
當代觀衆關注情節,他們熱愛快節奏、燒腦、邏輯性強、充滿想象力的故事,將這樣的故事稱爲“真實”,以抵抗傳統意義的真實,因爲傳統的真實,如日常生活那般緩慢、重複、無趣、按部就班,他們渴望從中逃離。
喜愛傳統真實的觀衆會詰問:刑警就是整天追車、槍戰、鬥智嗎?
喜愛現代“真實”的觀衆會詰問:沒有這些,我幹嗎要看?
觀衆帶着對後者的渴望卻遭遇了前者,自然會抱怨“無聊”。但我們應警惕這樣的話術:當部分網友不接受傳統真實時,便會立刻給劇集貼上庸俗、膚淺、碎片化等標籤,以拒絕對真實的再審視。
爲何沒能高於生活
其實,現代“真實”與傳統真實有共通性,都要“寫英雄”,都要回應時代的核心關切。只要正確運用,就能發揮將多元捆紮成統一的“繩子”的功效。
可《刑警的日子》中的劉子明被塑造成了傳統英雄,他有正義感,且不乏反省精神,面對婚姻危機,他意識到自己從小在父母和姐姐的寵愛中長大,只知感情索取,不懂付出,這也使他無法正確地把握情感與事業的平衡。
劉子明是那種不斷成長的理性英雄,但他的愛有時居高臨下:給妻子買房,卻事先不告訴妻子;看到老警察馬國強犧牲,他怕將來會讓妻子痛苦,一度拒絕走入婚姻。但這種自我犧牲式的愛,會給被愛者以負擔,很難與他站在同一高度上對話。劉子明是孤獨的,他愛的人也必然孤獨。
互聯網時代,人們關注的是另一種英雄:有趣,寬容,能持續輸出情緒價值,保持事業與情感的平衡。隨着技術手段、管理水平的提升,現代人面對的問題已不同,在責任感、使命感之外,增加了對生活價值的探尋、對自我的思考、對可持續性的反省。《刑警的日子》的創作者卻未能賦予劉子明這些品質,這也導致觀衆難以與他共情。
劉子明的思維誤區在於:他想當然地認爲,工作是“大事”,家庭是“小事”,但正如法國哲學家龐加萊所說,數學上的“大”,意味着包含“小”——4中有3,4才大於3;而在情感上,“大事”又並不包含“小事”,二者不是誰大於誰的關係,而是同等重要。好社會既需要工作中的劉子明,也需要家庭中的劉子明,後者並不是“錦上添花”,它也是人生義務。可《刑警的日子》始終沒有抵達這樣的思辨,反而被“大事小事”之辨誤導。當英雄無法啓迪現實人生時,就會淪爲“源於生活卻沒高於生活”。
時代在迅跑,十年前的高羣書能準確把握觀衆的脈搏,十年後就略顯隔靴搔癢。這說明,與時俱進並非易事,當舊藥漸失療效,創作需再從“真正理解當代觀衆的需求”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