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嗆「送你去殯儀館」! 判決結果逆轉出爐
▲王男行車糾紛中爆威脅性言論。(圖/翻攝自pexels)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王姓男子因行車糾紛與駱姓女子爆發口角,當街怒嗆「我送妳去殯儀館」,遭檢方依恐嚇罪起訴。不過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王男當時僅爲情緒性發言,無實際加害意圖,日前判決無罪。
判決書指出,2023年3月間,王男與駱女在新竹縣某路口因左轉爭議起衝突,王男質疑駱女轉彎未禮讓直行車,雙方爆發激烈爭執,王男氣憤之下脫口說出「什麼警察局?我送妳去殯儀館」及「不用啦,我送妳去殯儀館啦」等語。
駱女提供行車紀錄器與錄音檔提告,王男則辯稱,自己原意是「我差點被妳送去殯儀館」,否認恐嚇。然法院勘驗錄音後確認,王男確實講出被控言詞,辯解難以採信。
不過法官認爲,雙方素未謀面,糾紛屬一時情緒反應,王男雖言語激烈,並無進一步威脅或實際行動,加上他事後即駛離現場,反而是駱女尾隨其後,可見當下並無造成實質恐懼,難以構成恐嚇罪,判決王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