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糾紛演變恐嚇騷擾 狼師嗆「斷腿姦殺」判決竟逆轉

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因不滿昔日學生小美(化名)與其分手,竟將怒火轉向其母阿芳(化名),透過LINE狂傳26則恐嚇訊息,內容包括「斷腿、姦殺、丟給黑道處理」等極端暴力字眼。(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起震驚社會的師生戀糾紛,演變成長達4年的恐怖騷擾!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因不滿昔日學生小美(化名)與其分手,竟將怒火轉向其母阿芳(化名),透過LINE狂傳26則恐嚇訊息,內容包括「斷腿、姦殺、丟給黑道處理」等極端暴力字眼,讓被害人長期活在恐懼中。阿芳憤而提告求償80萬元,一審雖判賠30萬元,但二審卻出現驚人逆轉,全案因「超過法律追訴期」遭駁回,引發法界熱議。

判決書揭露,郭男自2015年起以通訊軟體暱稱「龍」、「胖熊-乙○○」等帳號,對阿芳發送一連串駭人訊息。其中更撂下狠話:「我會廢了她一身(生)」、「寧願教人家奸了她,讓她瘋了」、「要死一起死」等,甚至揚言「我不開槍,我跟妳姓,幹!」囂張行徑令人髮指。

由於郭男與小美曾爲師生關係,他因不滿小美疏遠,竟將情緒發泄在其母親阿芳身上,威脅內容一次比一次激烈,包括:2017年1月1日:「叫警察啊,去啊,把文字送警局啊……如果我怕事,我就不會叫黑狗。」2017年4月10日:「我會讓妳知道違背道上大哥下場……足夠道上兄弟玩了。」2019年7月21日:「妳最好給我答案,看要如何處理……我應該也來送禮哦。」

儘管郭男因恐嚇危安罪遭法院判刑,但阿芳另提民事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時,案情卻出現戲劇性轉折。

二審法官認定,阿芳早在2015年收到恐嚇訊息時,就已知損害及加害人身份,卻遲至2023年5月才提告,明顯超過民法第197條規定的2年請求權時效。郭男律師成功主張「時效抗辯」,最終法院廢棄原判決,改判免賠,全案確定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