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正義 沒有捷徑

(圖/翻攝自宥勝之家臉書、現代婦女基金會提供)

黃子佼承認偷拍未成年少女的行爲震驚社會,也揭露臺灣社會對公衆人物加害行爲的處理盲點。令人寒心的是事件發酵後的輿論,迅速從譴責轉向「是否應該原諒」,甚至憂心「他是否還有口飯吃」。然而,當我們選擇寬容加害者,就是在告訴所有受害者:「你的傷痛,可以被社會遺忘。」

不只黃子佼,包括藝人宥勝、陳建州等也相繼爆出性騷擾、權勢性別暴力等指控。這些人擁有龐大社會影響力,本應自我約束、示範正義,卻利用地位侵害他人,甚至在事件爆發後依然可透過媒體、經紀公司或粉絲運作試圖逆轉風向。

性別理論家Nancy Fraser指出,真正的正義不只是資源的再分配,更在於被害者尊嚴的承認與制度中的代表性。若我們允許加害者在司法未竟、反省未明的情況下復出,等於在社會層面抹去被害者的創傷與發聲權,這不只是「次級傷害」,更是制度性壓迫的延續。更令人憂慮的是,當「給他機會」這種語言開始主導輿論,我們是否已在不知不覺中,將公共利益讓渡給了名人經濟價值?傅柯早已提醒,話語就是權力。當娛樂媒體、網路平臺與粉絲文化合流,打造「人設」與「復出敘事」,受害者的真實經驗就被擠出公共視野。這不是療愈,是擦拭真相。

在這波性別暴力揭露浪潮,真正值得社會敬重的是願意講出傷痛的被害者。例如藝人大牙周宜霈不只是爲自己爭取正義,更喚醒社會對性別暴力現實的直視。自從指控遭陳建州性騷擾後,她長期被冷處理,演藝工作中斷,收入銳減;即便面對打壓與輿論壓力仍堅持發聲,併成爲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倡議大使,以自身經歷呼籲社會覺醒。她的行動,不只是受害者的勇氣展現,更是推動制度反思的引擎。

聯合國婦女署提出的「4P原則」──預防、保護、偵查與懲治、協力,正是性別暴力治理的核心框架。被害者的現身,讓我們看到制度應如何從單一懲罰思維,轉向整體支持與多元合作。他們的行動提醒我們:預防不只是教育,更是文化重建;保護不只是避難,而是制度性的安心感;偵查不只是起訴與判決,更是對真相的尊重;而協力,則需公私部門、學界、媒體、公民社會真正站在同一陣線。

這些勇敢者,是推動制度變革與社會反省的關鍵角色。我們不該讓他們一人對抗全世界,而應讓制度、社會與話語場成爲他們的堅實後盾。

被害者需要的不是加害者的復出新聞稿,而是制度的保障與社會的集體承諾。性別正義的路上,沒有捷徑;選擇原諒誰、選擇遺忘什麼,就是我們選擇成爲什麼樣的社會。(作者爲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