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人妻兩次出軌都被抓稱「我犯賤」 贊小王連狗都喜歡

人妻出軌高中同學,面對先生質問,人妻贊連狗狗都喜歡小王。(邱立雅攝)

7年前曾偷吃被先生抓包的張女,自稱在婚姻裡感受不到先生的關心,又搭上爲人和善的高中友人,先生髮現兩人有牽手、勾搭等親密舉止,追問已成前妻的張女:「送包包纔是好老公?」張女則回嗆是自己犯賤。先生向兩人提告求償獲賠10萬元。

沈男控訴,太太的高中友人徐男明知女方已婚,兩人竟密集通訊對話、牽手、擁抱、遛狗、互相接送對方上下班等親密肢體接觸,並商討他們夫妻離婚事宜。沈男甚至親眼目睹被告2人牽手依偎時的照片。

沈男也質問太太爲何與徐男交往,表示7年前太太出軌已原諒,爲何再犯?太太則坦白「在家裡得不到你的關心」,還表示徐男人很好,連狗狗都喜歡他。沈男又反問太太有否做到最基本的道德不外遇?女方則反嗆:「所以我下賤阿,就是犯賤,我連隨便的人對我好,我都可以接受,因爲老公給不了。」

徐男則反駁與人妻交往,僅表示2人爲高中同學且僅爲普通好友。沈男主張被告2人牽手之事,是因當日他們夫妻在家發生爭執,且沈男欲動手,張女欲自家裡逃出,請他過來幫忙,兩人因此同行。張女當時因視線昏暗不慎跌倒,他將女方扶起,導致追出家門的沈男看見後誤以爲被告2人牽手。再者,徐男也表示,沈男提出的對話,均無法證明他們兩人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爲。

法官根據夫妻兩人對話紀錄,認爲先生問太太爲何與徐男單獨外出、牽手以及外遇時,均未積極否認,反而向先生表示:「因爲我在家裡得不到你的關心」、「牽手這件事情並不代表什麼」、「我終於找到出口了,有人願意聽我講話了」。被告2人於婚姻存續期間牽手交往之事,應可認定。法官審酌兩夫妻相處冷淡,早已感情疏離多年,徐男出現及追求不過是張女決意離婚之引信,因此判兩人賠償沈男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