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童摔飯碗遭壓制受傷 幼兒園老師遭判刑3月

新竹吳姓幼教老師因6歲男童摔飯碗不服管教,多次將男童壓制導致受傷,新竹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吳女判刑3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女任職於位於竹市某幼兒園任職幼教老師,吳女在2023年1月5日間協助孩童裝午餐時,其中6歲林姓男童因認爲飯碗太滿、希望少裝一些,吳女回說無法倒回後,男童將飯碗往地上倒。

吳女見狀認爲其不服管教,手持掃把強拉林童手臂至走廊上,雙方彼此互推,林童推擠吳女至牆邊,雙方面對面僵持數秒後,吳女見林童無鬆手跡象,竟以右腳膝蓋踢開,林童隨即反抗,吳女則推擠林童頭部,林童因而跌坐地上。

判決書指出,後來吳女將男童推至牆邊後起身,接着持掃把揮打後轉身離開。男童不滿又上前找吳女,吳女再度將男童壓制在地,並持掃把揮動數下,接着以手推其頭部、壓制雙膝,阻止反抗後才起身離開,男童因而受有左肩皮膚龜裂紋機等傷害。

法官審酌,吳女於幼教保育過程中出手傷害孩童,侵害其身體法益,行爲實不足取,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最後將吳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