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IG私訊正妹「求約砲」…結果被她男友押到山區打半死
▲新竹一名男子傳訊給正妹約砲,又挑姓正妹的男友,結果被打得半死。(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竹市一名男子阿勇(化名)先前透過社羣軟體Instagram,發送約砲訊息給長相姣好的女子小莉(化名),接着又發送訊息嗆聲小莉的吳姓男友,結果反被吳男夥同友人抓到山區、打得半死不活。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判吳男等3人1年2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勇2023年6月某天透過IG,傳送約砲訊息給小莉,並且在訊息當中挑釁小莉的吳姓男友。吳男發現女友遭到調戲,便開始使用小莉的帳號回覆,沒想到阿勇接着又嗆聲「我很久沒動手了」、「兄弟我覺得你很娘炮」、等話,接着又創立IG羣組,挑釁「抓到我你想怎樣就怎樣」,讓吳男感到相當不滿。
吳男氣得不得了,當即找友人楊男(新竹地檢署通緝中)將阿勇約出,並且找了陳男、胡男、張男(新竹地檢署通緝中)及未成年的蔡姓少年(由少年法庭審理),還有其他真實身分不詳的友人到場,出手痛毆阿勇。
阿勇遭到圍毆,嚇得趕緊逃離,不過最終沒能逃掉,又被惡煞們持球棒、鐵錘等器械痛毆了一頓。最終阿勇被吳男等人押至一處山區,再度遭到新一輪的痛毆。
由於持續遭到毆打,阿勇全身多處出現骨折、粉碎性骨折、撕裂傷、挫傷等傷害。最終吳男發現阿勇傷勢嚴重,於是開車將人送至醫院治療。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吳男不思以理性的方式處理糾紛,竟糾集陳男、胡男等友人到場,在公衆來往的道路上持球棒、鐵錘等兇器痛毆阿勇,還把人押到偏僻處繼續施暴,非法剝奪告訴人之行動自由,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所爲應予非難。
動手犯下暴行以後,吳男等人始終否認加重剝奪行動自由的罪名,並且一再辯稱阿勇是自願上車,其中一人更是在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完畢,才改口坦承施暴。不過法官考量,3人與阿勇的父親調解成立,其中2人已賠償完畢,考量全案的犯罪動機、目的及施暴手段等條件後,依照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凶器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3人1年2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