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被查可疑物 邀警「壯陽藥你可吃」烙跑法官銷單
新竹市李姓男子在前年間前往新北市一處夜市時,違規停車,由女友下車採買,警方前往盤查時,李男提供身分讓警方查驗,警方發現李有毒品前科後,要求李同意搜索,警員翻找時,發現一包物品,李稱「壯陽藥你可吃吃看」,李最後以「要開單就開單」後駛離,警方開出拒絕盤查逃逸的罰單,法官認爲,李已提供身分,配合查驗,不構成拒絕盤查逃逸的要件,撤銷2萬元罰單。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在前年9月7日載女友前往新北市一處夜市附近採買,因警方發現李違規停車,上前盤查,李提供身分證號給警方查驗,警方發現李是毒品人口,警員隨即要求李提供身邊物品搜索。
當員警翻找看到一包物品後,即詢問李男該物品爲何,李男向警員告知「此爲壯陽藥,你不相信可以吃看看」,警員再搜索一段時間後,警員要求李再提供其他車內物品,供警員搜索翻看,但李認爲,警員沒有權利再搜索車內物品。
警員雖同意李的說法,但又告知李需接受採尿,李則回答,他都有定期到指定處所報到,還要警員「不要耽誤我的時間」、「要開單就開單」,警員又告知「你叫我吃壯陽藥是妨害公務」,李男道歉後,警員仍不接受,要李男下車讓警員搜索,警員還拿出手銬示意,李見狀即開車駛離現場。
警方認爲李不服盤查逃逸,依法告發,李吃上2萬元罰單、違規記點5點,李收到罰單後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審理後認爲,根據勘驗警員密錄器、現場現片等證據後,認爲警員起初以交通違規爲由,盤查李男有據,不過後續警員無搜索票,李依法可拒絕搜索,僅能認定是「拒絕接受搜索逮捕」的行爲,而非違反交通規則「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開罰無據。
法官指出,此件員警實施攔檢固屬合法,但李已接受稽查,同意員警開單舉發,員警另啓動刑事偵查,李因拒絕接受搜索逮捕而離去現場,不構成「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的違法,此部分裁罰尚有違誤,李請求有據,撤銷罰單,仍可上訴。
新竹市李姓男子在前年間被警方開罰拒絕盤查逃逸的罰單,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認爲,李已提供身分,接受盤查,警方開罰無理,撤銷罰單。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