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保母違規超收托育 4月大嬰僅收託3天就嗆奶窒息亡

新竹一名保母因違規超收嬰幼兒,未妥善照護,導致一名僅送託3天的4個月大男嬰嗆奶窒息死亡。新竹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

該名保母自2003年起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長期在新竹提供居家托育服務。截至2023年8月1日,她已托育3名未滿2歲的幼兒,但仍違規接受一對4個月齡雙胞胎的托育委託,收托兒童人數超過法定上限。

法院指出,雙胞胎男嬰因年齡不足4個月,需由成人全天候觀察照護,男嬰父母也於事前告知保母,孩子近來感冒且有多痰情形。然而,保母未提高警覺,在2023年8月3日上午,保母餵奶後,將男嬰以趴睡姿勢置於嬰兒牀上,隨即轉身照顧其他幼童。至中午12點40分,她發現男嬰嘴脣發紫,無生命跡象,遂撥打119並進行心肺復甦術,男嬰送醫搶救後仍不幸於當日下午宣告不治。

對此,保母於警詢時供稱,因爲男嬰纔來2天,不清楚他的習性,但是我個人的習慣是給他趴着睡覺,比較有安全感。檢警反問「依照保母相關規定,孩子在還不會翻身前,照顧時是不能讓他趴着,你不知道嗎?」保母則說「我不知道。因爲我都讓小孩趴着睡。依照我的經驗,我認爲趴着睡會讓小朋友有安全感。」

法官審酌,該名保母雖擁有超過20年的從業資歷,但仍違規超收幼童,且未妥善注意受託嬰兒的安全。其疏忽行爲直接導致男嬰死亡,對家屬造成極大悲痛。惟念其犯後於偵查中均坦承犯行,雖於審理過程一度否認,但最終仍坦承責任。保母曾提出賠償300萬元與受害家庭協議和解,仍因與家屬就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而未達成和解。該保母無犯罪前科,素行良好,家中經濟負擔由其一人支撐,且尚有兩名子女就學中,基於以上因素,處有期徒刑9個月。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