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白牌車載客賺120元 遭查獲處10萬罰鍰、吊扣雙照

新竹區監理所稽查人員偕同新竹縣警察局員警查獲一輛自用小客車,未經申請覈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從湖口載客到新豐火車站,賺取120元車資,稽查人員依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處罰違規駕駛人10萬元,並吊扣雙照。

新竹區監理所所長吳季娟今天指出,白牌車駕駛所使用車輛無投保乘客險,也常發現駕駛執照或車輛牌照已被註銷情形,呼籲民衆切勿搭乘違法自用車輛,一來搭乘毫無保障,二來若有發生事故將求償無門,所以千萬不要貪圖一時方便而搭乘白牌車。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稽查人員於2月14日情人節當日在新豐火車站執行聯合稽查勤務,攔下該輛自用小客車,經稽查發現該車並未依規定申請汽車運輸業執照,且經查證該車司機與乘客合意收取車資120元,故新竹所稽查同仁依法掣單舉發。

吳季娟說,白牌車違規載客收費,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除依規定處罰違規駕駛人10萬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4個月外,同時針對違規營業車輛亦須處罰吊扣牌照4個月,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車攬客歪風,並保障乘客安全及合法計程車駕駛的權益。

吳季娟提醒車主切勿違法經營運輸業載客服務,以免遭受重罰。同時,新竹區監理所也將持續不定期、不定點會同警方在重要運輸場站,或民衆檢舉白牌車出沒地點加強稽查。

新竹區監理所稽查人員偕同新竹縣警察局員警查獲一輛自用小客車,未經申請覈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從湖口載客到新豐火車站,賺取120元車資。圖/新竹區監理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