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並最後一關 就等金管會點頭
去年10月9日新光金與臺新金股東會皆順利通過合併案,兩金控在與金管會溝通以後,趕在去年12月3日正式送件,兩家金控與員工的安置計劃也陸續通過。金管會表示,依照規定,金融機構合併由兩家金融機構一起送件申請核可,去年底已收到臺新金與新光金兩金控的遞件申請資料,正依規定程序進行審查,審覈過程中,發現不齊全的資料,會在過程中請兩金控一起補件。
金管會指出,依照金融機構合併法,陳報的書件包含合併契約書,當中有包含受僱人權益,要有妥善的安置員工計劃,檢附與工會切商的會議紀錄,勞資有召開會議、達到共識的計劃,送件後會檢視相關書件,是否有符合雙方共識的內容,兩家金控可修改計劃、進行補件。
依照之前富邦金控與日盛金控併購的案例來說,當時送件時員工安置計劃也沒有共識,待雙方取得共識後再補文件,因此臺新金、新光金陸續達成員工安置計劃後,就能隨時補件。
金管會日前強調,兩家金控與金管會的溝通都很順暢,審查書件時會向兩金控提出要求與說明,兩家金控也會依照相關說明來提供資料,至於是否符合金管會需要的資料,會檢視後再確認。
臺新金、新光金合併已獲公平會審查,依照相關規定,金融機構合併案要同時取得金管會與公平會同意,如今,僅剩金管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