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檢察官成爲公司“優秀員工”

近日,記者跟隨山東省煙臺市牟平區檢察院檢察官潘文梅,就某服裝公司知識產權受到侵犯一案進行回訪。

“節前我們召開了年終總結大會,對一些優秀員工進行表彰獎勵。我在大會上就說,潘檢察官纔是咱公司最優秀的‘員工’!大家紛紛鼓掌贊同。”剛一進門,公司的王總就對牟平區檢察院檢察官潘文梅豎起了大拇指。

記者瞭解到,該服裝公司是王總經理一手創辦起來的,經過幾年的打拼,公司的規模不斷擴大,各種訂單紛至沓來。然而,該公司在市場調研時發現,幾款暢銷服裝被仿冒,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在案件偵查階段,檢察機關依法介入後,潘文梅指導公安機關調取相關轉賬記錄、資金往來,查封、扣押相關物證、書證,固定微信聊天記錄等電子證據。2024年12月,該案被移送至牟平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潘文梅翻閱案卷,分門別類摘記重點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2025年1月,該院先後對李某等6人及1家公司以涉嫌假冒註冊商標罪提起公訴,對王某等3人及1家公司以涉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提起公訴,公訴意見獲得法院支持。

案件辦結後,針對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的該服裝公司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潘文梅探索開展一次入企調查、一份預防建議、一堂法治宣講“三個一”辦案模式,幫助企業分析管理漏洞,並提出相關建議,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宣講,提高公司負責人和員工的法律意識。

記者瞭解到,爲高效、精準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2024年12月,牟平區檢察院與公安機關、相關行政機關建立了相互通報案件線索的“雙向通報”機制,行政機關在查處侵犯知識產權違法行爲過程中,發現違法事實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同時抄送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理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涉知識產權案件,及時移送行政機關處理。

(來源:檢察日報·檢察新聞版 作者:郭樹合 徐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