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中正路改名…強推意識形態 不如顧好民生

內政部要求全國中正路改名,引發地方反彈,爭議不斷。 記者曾吉鬆/攝影

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呼籲各縣市政府推動「中正路」改名,作爲轉型正義,表面是政策倡議,實則是讓地方行政體系增添政治壓力。內政部昨新聞稿一句「取得共識後再依法推動」,試圖爲各地反彈聲浪按下「暫停鍵」,正顯示中央推動政策過程粗糙,且以意識形態掛帥,欠缺協調與溝通。

「中正路」是否該改名,涉及歷史評價、在地文化、行政成本與民意接受度,地方自有考量。以臺北市爲例,更名需有五分之一建物所有權人連署,並獲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程序嚴謹,反映地方審慎態度。新北則明言,若全區「中正路」更名,光是行政人力與證件改版成本就超過六千萬。桃園與臺中也都指出,若無中央補助,基層根本無力承擔。

內政部口頭拋議題,事後又強調「改名是地方權責」,看似尊重地方自治,實際卻疑將爭議丟包。臺南「湯德章大道」即爲縮影:只有一百七十公尺路段更名,戶政資料仍爲中正路,Google地圖上也難覓新名。中央自詡推動轉型正義,卻連路名都只改半套,讓人質疑是否是政治動作大於實質改變。

諷刺的是,內政部強調依法行事,卻忽略「促轉條例」從未要求地方必須更名「中正路」,條文僅倡導應檢視威權象徵,對地方並無強制力。如今中央以「法定義務」爲名,再行政策施壓,無異於以政令干預地方自治,強推意識形態,讓縣市首長在政治與民意間左右爲難。

轉型正義若無民意基礎與周全配套,最終只會變成政治對立的祭品。與其強推爭議性改名,不如聚焦民衆關心的居住、交通與治安等民生課題。中央若真心改革,就應帶頭提出具體法規與經費支持,而非將決策權甩鍋給地方,再自封「正義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