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代孕政策 需最大公約數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各版本最大爭議在於要不要開放代理孕母。長期推動代理孕母的民衆黨立委陳昭姿手舉資料表達立場。記者林澔一/攝影
代理孕母議題再度成爲討論焦點,而且似乎已經到了最後的攤牌階段。不同於其他多數議題的「藍綠對決」,此案反而比較傾向是民衆黨與民進黨的相持不下。也因此,代理孕母問題「很政治卻又不太政治」的性質,讓倡議是否能成爲政策,留下回旋的空間。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陳昭姿站在不孕者的角度,堅持代理孕母政策,嚴格來說沒錯;至於民進黨立委從女權的「身體剝削」角度出發,認爲代理孕母是剝削的一種,絕對不能允許,也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民主政治必須要認清的一個現實是:多數的政策只要不是明顯的違反人權,就很難說絕對誰對誰錯。如果說代理孕母是性剝削,那麼包括美國部分州開放代理孕母政策,是不是就是「不民主」了呢?
如果「有限度」的代理孕母政策是其他民主法治國家可以被允許,或者至少是可被討論的,就表示這個政策並不是全盤的「反人權」法案;既然不是絕對的「違反人權」,那就可能存在「最大人權保障下、求取政策的可行空間」。
而且平心而論,雖然民進黨和民衆黨現在對於代理孕母政策涇渭分明,但這並不是一個政治性很高的法案;換言之,個別來看,民進黨或者民衆黨,甚至國民黨立委,對於代理孕母政策可能都有不同的看法。既然沒有政治性,用政治立場來限制「每個政黨必須有相同立場」,其實意義不大。
因此於今之計,所有關心此案的立委,可以先行在各個不同的版本中,擬出一個「最大公約數」版本。所謂「最大公約數」,是此案顯然並無「各黨達成共識」的可能,最多就是求取「最大公約數」;然後不同立委的立委,再依據這個「最大公約數」版本,各自遊說同黨甚至不同黨的立委支持,最後再在立法院透過表決,決定法案是否通過。
這麼多年來,民衆看了太多次立法院基於政黨立場的政治惡鬥,「黨意重於民意」永遠是民衆詬病的問題。代理孕母政策恰好是一個可以打破政黨對立的法案,就算最後表決的結果是「不贊成」,也具有一定的意義。至少讓民衆看到,立法院並不是全然的被政治支配,而是可以真正透過討論決定政策推動與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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