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半年升遷成常態 警察專業打問號

警政署長張榮興。圖/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七月高階警察人事案,警察大學校長及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警察局長異動,因應立委大罷免治安維護工作,延後調整。這次調動並無類似重大事件,林炎田接任臺北市警察局長消息曝光後,各種角力傳聞不斷,儘管警政署強調是按既定程序及作業期程辦理,但最後一刻「壓線」發佈,顯然不是正常節奏。

前幾年警察人事絮亂,政治等外力介入不斷,警政署長張榮興被認爲頗受賴清德總統器重,警界期待署長能替警察找回尊嚴;張上任後,人事確實相對穩定,逐漸步上正軌,但仍有跳升或快速升遷狀況。

「半年升遷」已有先例,這波調整新任的高雄市警察局長趙瑞華、刑事局長邱紹洲、警政署主任秘書呂新財及彰化縣警察局長陳世煌,高層或許有資歷、期別、專業能力等特殊考量,不過均僅在原職務任職半年,又走馬上任。

去年一月從高雄港務警察總隊長調臺南市警察局主任秘書的洪頂力,跳過縣市警察局長職務,此次再升南市警局副局長,未如部分警官因空缺狀況,先被派六都警察局主秘或督察長,再「回任」縣市局長。

當半年升遷成常態,警官恐難熟悉職務,不利於領導統御,也影響警政工作推動;如「靠關係」跳升,又無戰功及專才,更破壞職務歷練及升遷公平性,衝擊警界士氣。

過去人事紛亂,連帶影響後續數波人事案出缺情形,後遺症非一時半刻能解,張榮興持續面臨挑戰。人民關心的是,警察能否秉持專業執行公務,從警政署長到黨政高層,須慎思要打造什麼樣的警察文官體系;社會要長治久安,應從專業的警察人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