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兩頭空?他曝地上權案已無籌碼 3億6履保金也不會退

輝達落腳T17、T18持續陷僵局。報系資料照

輝達進駐北士科T17、T18,北市府與新壽啓動合意終止契約協商陷僵局,北市府24日前就會提供備案給輝達,北市議員曾獻瑩拿T17、T18地上權契約及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問北市府,秘書長李泰興坦言,新壽現在根本沒有籌碼。

地政局長王瑞雲也表示,如果解約,新壽必須在30日內會同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承租人並要回覆原狀點交回管理機關,租賃擔保金於點交後十日內會無息返還承租人,但如果是新壽違約,不僅無利息返還,連擔保金(履保金)3.6億元,退都不用退。

北市府與新壽的地上權爭議,議員曾獻瑩說,新壽可以直接把地轉給輝達嗎?根據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18條,地上權存續期間,地上權人不得讓與地上權或地上建物之全部或一部。

另外,根據新壽與市府合約,根據T17、T18設定地上權契約4.4.1移轉,新壽不得讓與或以信託方式移轉地上權或地上建物之全部或一部;全部建物之使用執照並辦理完成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後,經市府審查同意者,始可全部移轉。

至於新壽想要的直接與輝達談,曾獻瑩說,根據辦法與合約,新壽也都不能直接轉土地給輝達,如果要轉也要市府審查及覈准。

另外,根據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第15條,標租土地租期屆滿、終止或解除租約時,租賃關係消滅。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承租人應依本府指定時間,將承租土地回覆原狀點交管理機關,承租人無賠償責任或給付義務者,其所繳租賃擔保金於點交後十日內,無錫返還承租人。

曾說,結論是新壽沒有籌碼,不能直接轉移地上權給輝達,等着明年被解約收回土地,新壽唯一的籌碼是訴諸司法,拖慢收回T17、T18來要求合議解約。等同是「兩頭空,賠了夫人又折兵。」

他訴求市府,應表達有「不同意新壽高價喊售T17、T18」的權力;市府應讓民衆知道,市府纔是有籌碼的人,新壽沒有籌碼,讓媒體及輿論支持市府。

至於T17、T18收回的程序,根據與新壽的地上權契約,第九章契約之終止,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契約期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於本契約期滿終止日之次日起30日內,會同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