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難貸害購屋違約?財政部這樣說
房市示意圖。資料照片
近期巿場再傳民衆申辦新青安貸款,銀行核予貸款成數不如預期,致產生資金缺口有購屋違約之虞,財政部7日表示,銀行於預售屋交屋受理民衆申貸時,是以現場實勘、市場行情、屋況與區域行情等多項客觀因素進行不動產鑑價,並排除未來價格上漲之預期,核予適當貸款條件,以確保貸款風險可控並符合主管機關規範;民衆購買預售屋價格僅爲參考因素之一,並非核貸依據。
公股銀行辦理房貸資金額度,依據央行不動產信用管制及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等規範,自主遵循設算額度目標。
財政部說明,已督請公股銀行持續滾動檢討房貸可用額度,加速釋出可用額度,額度緊俏銀行可轉介至其他公股銀行承作,以加速撥款作業。
財政部強調,爲協助民衆購屋自住,本部持續督導公股銀行遵依行政院四項原則(包含維護金融體質安全、民衆自住首購及已承諾貸款優先、銀行自主調控貸款結構、審慎核貸及嚴格管理新青安貸款)、銀行法第72條之2不動產貸款上限規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銀行公會授信原則規範及央行信用管制等規定,並精進新青安貸款優化措施,加強查覈轉租等非自住違規情形,妥善調配資金,支持無自有住宅者安心成家,以利整體房市穩健發展,穩定金融市場秩序。
財政部同時呼籲民衆審慎評估本身財務能力及金融市場波動風險,在可負擔之範圍內選擇適合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