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慷嘉“崩盤”啓示錄

(原標題:【深度】鑫慷嘉“崩盤”啓示錄)

界面新聞記者 | 何柳穎

界面新聞編輯 | 王姝

在鑫慷嘉的宣傳單上,穩定幣成爲了一種金融衍生品。

這個所謂的大數據公司向投資者介紹稱,金融衍生品是網絡上能替代交易的東西,比如USDT(泰達幣)或者BTC(比特幣),它們都能用來結算原油,這就是衍生品。

“說實話,我當時就是小白,只是相信朋友,對這些東西都不懂。”投資者林強告訴界面新聞記者。6月25日,“DGCX鑫慷嘉”平臺提現通道異常,林強目前仍有2000枚USDT無法取現。

藉助穩定幣出入金,盜用交易所名義,虛構石油投資,發展上下線,鑫慷嘉目前已被多地公安部門發文提醒涉嫌欺詐。

從模式上看,鑫慷嘉與普通的金融騙局邏輯一致,都是通過虛構高利潤投資,並藉助金字塔式的傳銷架構吸取公衆資金,最終走向崩盤。只不過,鑫慷嘉還套了一層時興的幌子——穩定幣。

近段時間以來,穩定幣熱度幾度攀升,與此同時,各式打着“區塊鏈”“數字資產”等旗號的非法活動也在滋生。

虛擬貨幣雖已發展17年,但對於大部分投資者而言,這仍是一個相當陌生的領域,不法分子正是藉助這一信息差,用各類虛擬貨幣術語層層包裝其金融騙局,令人難辨真僞。並且,藉助虛擬貨幣作爲資金通道,他們可以迅速將非法收入轉移至鏈上,進一步加大了追蹤與索償難度。

目前,穩定幣已經是鏈上非法交易的最主要類型。我國目前並不允許虛擬貨幣交易,這種藉助穩定幣作爲資金通道的金融騙局,一般如何定性?整體而言,當下的涉幣案件主要分爲哪些類型?小白又如何辨別其中風險?

年薪432000 USDT

今年1月,林強通過朋友的介紹瞭解到鑫慷嘉。

對於這個平臺,林強並沒有深入研究,只看到宣傳單張中的原油T+0投資、衍生品交易等金融術語。朋友告訴他,50天就可以回本。

林強於是投入了7500元本金,購買了約1000枚USDT,每天在交易平臺跟兩場單,可以實現約130元的收入。按此計算,日利率達到1.7%。

界面新聞記者瞭解到,林強等投資者主要通過虛擬貨幣交易所、聊天軟件以及交易平臺三大工具來進行投資操作,其中交易所負責穩定幣兌換,聊天軟件負責信息共享,平臺則用於具體的跟單交易。

上述三大工具並非內地主流軟件或網址,均需要投資者自行下載。由於不熟悉穩定幣的出入金以及具體跟單操作,林強初期的註冊、交易等均由其朋友代爲操作。

鑫慷嘉將所謂的利潤來源包裝爲原油投資收入,並聲稱無論看漲看跌,都能實現盈利——“鑫慷嘉大數據通過超短線操作,集中鑫慷嘉所有投資者的資金拉動槓桿來實現每天都能穩定賺錢。集中大量的資金注入肯定能推動價格上漲,大量的資金撤資肯定能影響價格下跌。鑫慷嘉帶領投資者同一時間操作,無論看漲或者看跌,都是在提高漲或跌的概率,通過無數次時間以及操作,拉動槓桿的概率已經接近100%的成功率。”

並藉此合理化自己的拉新行爲,“鑫慷嘉大數據唯有不斷增加投資者,增加資金量才能夠保障在未來已久能夠穩定拉動槓桿,帶領每個投資者穩定賺錢”。

爲刺激拉新,鑫慷嘉設立了明確的晉升標準與薪酬體系。只要實現3個直推,即可以成爲班長;團隊近2萬人,直推50人,即可以成爲最高長官“司令員”。

據瞭解,鑫慷嘉的項目分爲靜態、動態投資。林強告訴界面新聞記者,“靜態就是不拉人頭,動態就是拉人頭,拉得越多,級別越高。”在崩盤前夕,鑫慷嘉繼續推出“富豪養成計劃”,通過增加“永久額外交易信號”刺激大力度拉新。

對於如何拉新,鑫慷嘉有詳細介紹,包括如何鋪墊、試探、切入、詳細(介紹)、會面、求助等。爲擴大營銷,鑫慷嘉還推出“三大扶持專項”,包括聚餐失敗報銷、品牌宣傳補貼、品牌流量扶持等,意欲將投資者羣體擴大再擴大。

鑫慷嘉還通過所謂的保底年薪來吸引投資者。排長、連長、營長、團長、旅長、師長、軍長、司令員的一年保底薪酬均以USDT進行計算,其中團長可達到25200 USDT,按照1USDT1=1美元,1美元=7.2元進行換算,約爲18萬元,最高級別的司令員可達到432000 USDT,即超過了300萬元。

一個投資團隊,儼然被打造成一支攻城略地的軍隊。

據投資者反映,鑫慷嘉實行的是兵團制管理,“每個兵團都有稱號,一個團裡面幾千上萬人都有,很龐大”,林強表示。

6月25日,投資者陸續發現平臺餘額已無法提現。但鑫慷嘉的“收割”動作並未停止,“黃先生”在羣組裡宣稱需要應稅務局要求補稅,“20%的個人所得稅由鑫慷嘉和大家各支付一半,即需要充值賬戶金額的10%到自己賬上,才能恢復賬號的正常。”並且,在三個月內,充值之後的底倉是鎖定狀態,只有利潤部分可以提現,且提款手續費高達50%。

事實上,今年以來,多地執法部門都曾圍繞鑫慷嘉平臺發佈風險提醒。比如,陽山公安今年4月發文提醒,有機構以“虛擬貨幣投資”“高額回報”爲誘餌,通過拉人頭、層級返利等方式吸納資金,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其中就提及了鑫慷嘉平臺這一典型案例。

同月,珙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發佈投資風險提示,指出“DGCX鑫慷嘉數據”疑似設立虛擬網絡投資交易場所,會員下載或鏈接的DGCX鑫慷嘉數據APP後,跟隨所謂的老師進行操作,預測後續行情漲跌方向,以期獲得高額收益,事實上平臺交易行情和走勢均可由後臺隨意操控和篡改,充滿了欺詐性質。

根據珙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披露的信息,“DGCX鑫慷嘉數據”交易平臺原名爲“中國石油”,起盤於2023年5月份,當年9月10日從“中國石油”平臺數據遷移至“DGCX鑫慷嘉數據”交易平臺,網站IP地址在美國。

7月7日,湖南桃江縣公安局發佈關於“DGCX鑫慷嘉”平臺涉嫌集資詐騙風險提示,指出2025年6月25日開始,“DGCX鑫康嘉”平臺本金已無法正常提現,且通過設置高額“手續費”等條件限制利潤提現,該行爲已涉嫌集資詐騙。此類企業經營模式存在較大風險,一旦資金鍊斷裂,將導致投資者遭受重大財產損失。

鑫慷嘉向投資者推介稱,公司通過與DGCX合作進行投資,通過現貨投資幫助無數家庭實現財富自由。

這一說法也被DGCX官方打假。DGCX全稱Dubai Gold & Commodities Exchange(迪拜黃金和商品交易所),今年4月8日,DGCX發佈致中國投資者的重要通知,明確DGCX在中國並未設立任何合作伙伴關係或關聯機構。任何聲稱與DGCX存在此類聯繫的實體或個人,均未獲得DGCX的官方授權。 此外,需特別注意目前網絡上流傳的DGCX應用程序並非由DGCX授權或開發的投資應用。強烈建議投資者保持警惕,避免下載不明軟件、點擊陌生鏈接或掃描不明二維碼。

鑫慷嘉的兩家關聯公司分別是貴州鑫慷嘉大數據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鑫慷嘉”)、深圳鑫慷嘉大數據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鑫慷嘉”)。天眼查信息顯示,貴州鑫慷嘉成立於2021年,位於貴州省貴陽市,註冊資本3000萬元,但並無實繳資本。

崩盤的來臨並非沒有預兆。在2024年8月13日、2024年10月10日、2025年6月25日,貴州鑫慷嘉三次被貴陽市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理由均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

在2024年4月11日,該公司高管人員發生變更,負責人從邵馨慷變更爲劉海亮,原投資人黃鑫、王彥嘉、邵馨慷全部退出,變更爲劉海亮。目前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均爲劉海亮,並由其100%持股實控。

黃鑫、邵馨慷、王彥嘉三人應該就是“鑫慷嘉”的團隊主要成員,另據投資者反饋,黃鑫就是投資者聊天羣組中的“黃先生”,但從聊天記錄看,“黃先生”大概率只是諸多客服使用的統一馬甲而已。

深圳鑫慷嘉成立於2024年6月,註冊資本1萬元,實繳資本同樣爲0。今年2月,該公司也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崗監管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理由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

界面新聞記者撥打貴州鑫慷嘉留存的三個電話號碼,均無法接通。7月16日,界面新聞記者電話聯繫桃江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線人員表示目前鑫慷嘉相關項目暫未立案。

用戶穩定幣去哪了?

鑫慷嘉用戶的穩定幣去哪了?

區塊鏈安全公司慢霧科技(SlowMist)團隊近日使用慢霧科技旗下反洗錢追蹤分析系統對鑫慷嘉相關鏈上地址進行深入溯源。鏈上行爲顯示該項目可能構建了一套複雜的多層級資金結構,資金從集中入口流入,再經多次中轉後流出,初步具備龐氏騙局常見的鏈上運行特徵。

該團隊表示,目前已分析識別出約80萬個用戶充值地址,涉及的資金規模高達15億美元(注:數據基於公開鏈上信息進行技術分析和挖掘,不能代表項目全部資金路徑和最終事實,統計結果可能存在誤差,僅供參考)。團隊認爲,平臺疑似採用了一種集中控幣、分配充值地址的管理方式,即由平臺給用戶提供用於參與項目的地址,用戶並不直接掌握私鑰。

在加密貨幣領域,私鑰相當於密碼,用於解鎖存放資金的虛擬金庫。

慢霧科技(SlowMist)安全運營負責人Lisa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平臺採用的“集中控幣、分配充值地址”的方式在資金盤項目中並不罕見。用戶不掌握私鑰,無法驗證資產是否真的存在,有可能是‘賬號餘額系統’,與中心化數據庫無異;又或者平臺可以任意修改用戶賬戶金額(模擬收益、假交易),資金完全在‘黑盒’中運作。

這顯然有悖於虛擬貨幣的去中心化特性。“真正的去中心化強調‘用戶自持私鑰、資金鍊上自控’,資金一般託管在智能合約地址上,智能合約代碼開源,餘額數據也透明可查,用戶可以獨立驗證資金是否真實存在,是否按照合約規則流轉。”Lisa向界面新聞記者強調。

Lisa提醒稱,一旦用戶將資產充值至平臺提供的地址,而該地址私鑰由他人掌控,即失去了對資金的所有權。這類結構一旦跑路,用戶往往毫無還手之力,而這也是衆多資金盤得以肆意僞造收益、任意凍結賬戶的根源。

近來諸多不法分子紛紛將穩定幣作爲出入金通道,就是看中了鏈上資金的追蹤難度。

Lisa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區塊鏈技術具備高度透明和可溯性,技術上資金路徑是可以被追蹤的,藉助鏈上追蹤工具可對相關資金流向進行持續監測和行爲分析,對可疑地址進行識別和對地址羣進行畫像。

“但現實中,多數資金盤項目往往會通過混幣器、跨鏈橋、洗錢網絡等迅速轉移並‘洗白’資產,增加溯源難度。尤其是當資金流入缺乏監管的平臺或匿名錢包地址後,司法凍結與跨境追贓存在技術和執法層面的雙重挑戰。需要強調的是,即便部分資金流向被識別,但資金追回依然面臨很高的難度,需要多方協作,包括受害人及時報案、司法機構立案、跨境協查機制是否順暢等因素,並非完全取決於鏈上分析本身。”Lisa向界面新聞記者強調,鏈上可視≠資金可回。

另一方面,涉及虛擬貨幣的案件又該如何定性?

需要指出的是,我國目前並不允許虛擬貨幣交易。2021年9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原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十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通知》還明確,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對於類似鑫慷嘉這種藉助穩定幣作爲資金通道的非法項目,案件定性會受到影響嗎?

曼昆(深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鄧小宇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穩定幣作爲資金通道不會影響到最終定性,就好比現在很多網絡賭場也是用穩定幣進行下注,最後也只是進行開設賭場罪名的認定,即便辯護律師提出來虛擬幣交易被國家禁止,所以應該認爲賭客沒有實現資金結算,從而不構成犯罪,一般也不會被法院採納。

鄧小宇向界面新聞記者分析稱,鑫慷嘉在中國內地觸犯了多項刑法規定,該平臺打着“迪拜黃金與商品交易所”中國官方分部的旗號,利用USDT進行資金支付結算,本身已涉嫌非法經營。同時,平臺將全國劃分爲四大戰區的,每個戰區內又按照發展成員多少確定級別的方式,設置司令、軍、師、旅等軍隊職級稱謂進行管理,顯然有傳銷特點。此外,平臺還通過線上、線下聯動宣傳,發展會員,承諾保本付息,是典型的非法集資項目。

“若確定幕後主謀捲款跑路,對廣大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最後可能還是以集資詐騙罪進行認定。”鄧小宇向界面新聞記者補充稱。

但正如Lisa所言,鏈上可視≠資金可回。

“鑫慷嘉使用USDT將鉅額資金調往海外,規避了我國的外匯結算監管。意味着該案即使被經偵立案,在追贓與索賠上面臨非常大的難度。”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峻軍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

如何分辨涉幣資金盤?

虛擬貨幣已進入公衆視野17個春秋,這個新生事物帶來了多輪資本狂歡,但期間也滋生了不少鏈上非法活動。

事實上,涉幣案件的增長與虛擬貨幣的產品與技術突破密切相關。近年,穩定幣逐漸替代比特幣成爲鏈上非法交易的主要媒介。根據“鏈分析”(Chainalysis)發佈的《2025年加密貨幣犯罪報告》,去年穩定幣佔據鏈上非法交易總量的63%。拉長時間線來看,在2020年,比特幣仍佔據鏈上非法交易的主流,而在2022年-2024年,穩定幣長期保持主導地位。

一方面,是因爲自2020年開始,穩定幣整體發展迅速,整體市值從50億美元快速爬升至2022年的1800億美元,目前市值進一步攀升至2570億美元。另一方面,在各式加密貨幣中,穩定幣又具備價格穩定、流通性強等比較優勢。

鄧小宇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加密貨幣天然帶有隱蔽性,穩定幣結合鏈上技術,能強化匿名性,導致犯罪分子身份難以追蹤,雖然鏈上交易記錄公開,但虛擬幣錢包地址往往與真實身份不掛鉤,一旦配合混幣器、跨鏈橋等工具,極易切斷資金流向,再配合到DeFi、跨境貿易中等合法交易中,幾乎就能實現用正經交易爲犯罪活動提供“掩護流量”,使得非法交易更容易混入合法生態中。

“而穩定幣(如USDT)與美元1:1錨定,避免了像meme幣這種加密資產的價格波動風險,在犯罪份子獲得犯罪收益後以穩定幣形式隱匿,就能無需擔心資產貶值。其次,穩定幣流動性強,變現渠道極廣,在幾乎所有主流交易所和OTC平臺都有交易對,全球通用、兌換便捷——比如在tron等低手續費區塊鏈上,穩定幣USDT轉賬幾乎零成本,還能秒級確認。”鄧小宇向界面新聞記者補充稱。

中國通信工業協會區塊鏈專委會共同主席、香港註冊數字資產分析師學會董事於佳寧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當前涉幣案件的形態大體可歸爲三類。

第一類是傳統犯罪的加密化,即犯罪主體將數字資產用作實現其非法目的的工具或通道。這類案件的核心動機與傳統犯罪無異,只是作案媒介變爲了數字資產。洗錢、龐氏騙局、非法集資、恐怖主義融資、跨境賭博資金結算以及規避外匯管制等活動,利用數字資產的匿名性與去中心化特徵,爲其資金流轉提供了規避傳統金融體系監管的路徑。鑫慷嘉當屬此類。

第二類案件是圍繞數字資產生態內部邏輯展開的技術原生型犯罪。這類犯罪的根源在於區塊鏈技術本身的設計與實現,其手法與行業內部安全機制有關。例如黑客利用DeFi協議或跨鏈橋的智能合約代碼漏洞,直接竊取其中的鉅額資產。另一種典型表現是項目欺詐,即所謂的Rug Pull,項目方在發行一種俗稱的空氣幣或土狗幣後,通過操縱流動性池,在短時間內捲走投資者資金導致代幣價值歸零。

第三類則屬於更廣泛意義上的金融市場違規行爲。這類案件的核心是其行爲觸犯了現行或正在形成的金融監管法規,是傳統金融市場欺詐行爲在數字資產領域的再現與變異,包括未經許可向公衆發行具有證券屬性的代幣(非法證券發行),以及利用社交媒體和資金優勢進行拉高出貨的市場操縱行爲。

於佳寧告訴界面新聞記者,披着數字資產幌子的資金盤與正常的數字資產投資之間有着本質差異,關鍵在於資金來源、收益結構以及交易透明度。

於佳寧表示,正規的數字資產投資,無論是直接在合規交易所買入數字資產,還是配置數字資產ETF,收益來源是價格波動和市場供需形成的差價,風險與市場波動直接掛鉤。投資人在買入後可以自主決定買賣時點,資產在鏈上或交易所賬戶中有清晰記錄,項目方或平臺沒有隨意支配投資者資金的權限,資產託管、結算和提取都有相對透明的流程。

“而資金盤往往用‘區塊鏈’‘礦機’‘智能合約’‘USDT入金’等概念作爲包裝,核心卻是不斷用後來的資金支付給前期參與者,收益率脫離任何真實交易或項目基本面,通常許諾固定高回報,甚至按天、按周分紅。投資人在其中缺乏對底層資金流向的掌控,提現和結算往往附帶種種條件,一旦資金鍊中斷就無法兌現承諾。”於佳寧強調。

於佳寧提醒,投資者在面對類似機會時,需要追問一些問題,例如資金投入後是否可驗證真實資產或交易,平臺是否具備合規的牌照或託管安排,收益是否合理而非脫離市場風險。如果無法獲得清晰答案,或收益與市場常識嚴重背離,那麼即便冠以數字資產之名,也更接近資金盤而非正常投資。

鄧小宇也告訴界面新聞記者,從鑫慷嘉暴雷模式中,其實也可以總結一些經驗:

首先,對於平臺要注意查看項目方資質,鑫慷嘉所謂倚靠的“DGCX”國際金融交易平臺,如果要在我國開展業務活動,必先按照大陸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註冊和備案,並獲得批准和許可,一旦缺乏相關手續,就屬於非法平臺。據此,我們在投資決定前,可以向項目上級主管單位進行詢證。

其次,要留意平臺利潤產生機制,所有投資模式必然有盈虧的,反觀鑫慷嘉在宣傳物料中居然宣傳“每次交易交割都能獲利”,顯然不符合基本的客觀規律。因此,一旦有長期返利,保本付息的投資項目,都需要留個心眼。

“最後,就是需要特別留意,拉人返利的模式,如果一個項目投資收益非常可觀,應該是投資人紛至沓來,不應該存在項目方需要不斷髮展成員的情形。一旦出現‘高收益+老帶新’幾乎可以直接判斷爲資金盤。”鄧小宇向界面新聞記者強調。

在鄧小宇看來,這種投機現象存在於各種資金盤,而非虛擬幣資金盤專屬,只不過隨着今年虛擬幣相關概念大火,利用虛擬幣概念炒作的資金盤層出不窮,使得市場上的投機情緒看起來更顯瀰漫。

(本報記者張曉雲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