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以房養老”:成效與啓示

【新加坡“以房養老”模式發展及啓示】所謂“以房養老”,指老年人將自有產權房抵押給貸款機構獲取養老資金。新加坡的“以房養老”已走過三個發展階段。1997 年英康保險公司首次推出產品,2009 年建屋局推出 LBS 以政府名義開展業務,2021 年星展銀行推出產品,標誌進入以政府爲主、市場爲輔新階段。截至 2024 年 6 月末,約 12600 多個住戶參與 LBS,約九成參與屋主所得資金介於 10 萬至 30 萬新元之間,過去五年平均每年約 1680 個住戶參與。LBS 有嚴格准入條件,包括房屋所有者年齡、家庭收入、房產擁有情況等。公民通過 LBS 可獲現金、額外獎勵、每月收入等,所得收入先填補公積金退休賬戶。新加坡“以房養老”模式有獨特經驗。其社會保障體系和住房供應體系實現“住房—養老”良性循環,公積金投融資機制確保建屋局資產負債平衡,公積金入息計劃降低現金支出壓力確保餘額穩定,確保住房市場平穩發展爲業務創造條件。結合我國實際,對“以房養老”業務發展提出建議。包括髮揮公積金中心作用、提高投融資運作能力、強調項目資金平衡、加快養老住房供給、發揮各類機構優勢、維護房價穩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