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女經理返臺療傷 前男友佯未婚騙上牀得賠40萬

臺中市一名女子在新加坡某銀行擔任經理,因身心狀況在醫生建議下返臺,聯繫舊友,女子聯絡上前男友後,前男友隱瞞已婚身分,與女子發生多次性關係,甚至截圖女子脫衣視訊畫面,男子正宮發現後提告,女子也向前男友求償120萬元慰撫金,一審判男子得賠40萬元。

判決指出,該名女子是新加坡某銀行擔任經理工作,2022年間因身心狀況,在醫師建議下,2023年初返臺接受心理諮商,諮商人員建議女子與舊友聯繫,女子找上前男友後,因前男友隱匿已婚,育有兩子的婚姻狀況,與她發生多次性關係。

女子後來發現前男友有戴婚戒後,男子又辯稱已結婚2年,但2022年底已與妻子談離婚,女子繼續與男子交往,甚至有應男子要求,以脫衣視訊方式,裸露胸部給男子看,男子暗中截圖。

但二人不倫交往被男子正宮發現,截圖也被正宮當成呈堂證據,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女子認爲遭男子欺騙,陷於錯誤才與男子發生關係,向臺中地院求償120萬元精神撫慰金。

臺中地院審理時,男子則辯稱,從未隱瞞已婚身分,女子是知道他已婚身分,仍持續交往。

法官審酌,根據女子提供的對話紀錄提到,男方有說「我有小孩、有家庭了」,女方回「你一月就知道了」,男方又回稱「對」、「我騙了你」,堪認男方從2023年1月雙方交往初始,刻意欺瞞女子其有家庭及小孩,男方辯詞不足採。

法官指出,男方刻意隱瞞已婚事實,繼之欺騙女方已經離婚,致使女方陷於錯誤而與男方性交,該當故意不法侵害女方貞操權,考慮雙方收入、職業等情狀後,判男方得賠女方40萬元,仍可上訴。

臺中市一名人夫隱瞞已婚身分,與前女友發生性關係,臺中地院判他要賠40萬元。示意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