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施工竟未申報開罰30萬 都發局:全面封館勘驗

國內百貨龍頭臺中新光三越今發生氣爆,消防局人員指出,11及12樓都有施工。都發局長李正偉說,市府未收到改裝施工申請,將依規定開罰最高30萬元,另要求全面封館,針對消防、逐層勘查各樓安全結構,直至沒有公安疑慮。

消防局瞭解,新光三越進行櫃位電燈工程,12樓整層施工、11樓則部分施工,兩個工班、35名工人。

外傳「挖到瓦斯管」,但消防局表示,須待火調認確認。

中市都發局長李正偉說,業者改裝施工,並未申報,依建築法規定,領有執照供公衆使用之建築物,比如電影院、百貨公司等,若未申請就私自裝修,根據建築法第95-條之一第一項,被抓到的話,業者、施工業者都會被處以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之罰鍰。李正偉說,會以最高罰則開罰30萬元。

李正偉說,另新光三越須全面封館,由專業技師逐層勘檢,另勘查消防、電力、建物結構及外牆,直到安全無虞。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內部面目全非。圖/消防局提供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外觀一片狼藉。記得黃仲裕/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