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調查 「聞到瓦斯味 20分鐘後爆炸」
新光三越臺中店裝修中發生氣爆,大型機具昨進駐,檢視搖搖欲墜的玻璃帷幕、窗框等。記者黃仲裕/攝影
新光三越臺中店十三日氣爆釀四死卅五傷,氣爆原因仍待調查。消防署昨表示,氣爆前,現場有人使用砂輪機切割瓦斯管線,施作到東北側時爆炸,且「有廠商聞到瓦斯味,廿分鐘後爆炸」,初步認定裝修與爆炸有相關性。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昨會同火調人員、警方二度重返氣爆現場勘驗,全案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偵辦。火調人員排除粉塵爆炸,目前跡證都指向瓦斯氣爆,但爲何如此嚴重,仍要進一步釐清。
爆炸點疑爲建築物十二樓東北側。消防署組長鄭志強說,東北角爆炸位置,建物柱子脫落、帷幕牆剝落,固定架也都損毀。救護人員也說,二名樓管死者分別在十一樓、十二樓梯間發現,與其他重傷住院的工人位置雷同,也都靠近建築物東北側;不排除因氣爆強大壓力,把死傷者往梯間方向推。
檢方前晚復訊十六名裝修及拆除業者、欣中瓦斯與新光三越職員,都屬證人身分,全諭知請回;昨相驗完四具遺體,死者多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下午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聽取簡報,隨後前往中港澄清醫院探視傷者。卓榮泰說,氣爆後建築結構要鑑定,釐清事發原因,當成未來重要課程,中央、地方努力防範。
消防署表示,新光三越十二樓整修工程預計從十日至三月十二日,業者未向臺中市消防局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工班十日就進行拆除工程。
臺中市消防局長孫福佑也證實,施工現場消防警報器設備遭關閉,這是錯誤程序,依違反消防法開罰卅萬元,未提報施工防護計劃,也開罰卅萬元。都發局也因新光三越未提出室內裝修申請,違反建築法開罰卅萬;另勞工局依違反職安法開罰卅萬元。
消防局初步認定爲瓦斯氣爆釀災,但是仍有許多疑點待釐清。孫福佑說,氣爆通常伴隨燃燒,但現場未見火光,以熱顯像儀現場監測,內部溫度最高爲攝氏廿四度,甚至部分區域僅十九度,是否有燃燒,仍待採證調查。
調查人員昨重返現場勘災到晚間,據瞭解,現場破壞力驚人、毀損狀況嚴重,無桶裝瓦斯、氫氣或粉塵爆炸等痕跡,認定只剩下瓦斯氣爆,纔有如此嚴重的爆破力;外泄的瓦斯可能瞬間燃燒殆盡,才未起火。
不過,工人頭髮被燒焦,大葉大學消防安全學士學位學程主任週中祺說,氣爆會燃燒,但現場照片看起來很乾淨,一點都不像爆炸完,比較像地震垮光了,很讓人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