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進入第三階段整修 要恢復營業得先做完「3件事」

新光三越氣爆案將屆2個月,修復計劃進入第三階段,「整體修復至可供使用」。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將屆2個月,新光三越公司日前讓完成專櫃貨物與物流人員取貨,整個修復計劃進入第三階段「整體修復至可供使用」。市府表示,第三階段有3大主軸,包含修復樓層安全計劃、各樓層安全評估,以及傷亡者賠償,完成後才能恢復部分營業。

都市發展局指出,氣爆案發生後要求新光三越分三階段修復,第一階段是外牆全掛物的安全防護措施,新光三越已於3月9日架設外牆防護網,包含東、北、西面共14處防護網,也在地面設置安全圍籬,3月27日向都發局報備。

都發局表示,第二階段式建築物整體安全評估與人員暫時進出,新光三越公司3月5日完成私人取物作業,共733人次出入取物,專櫃及物流人員取貨則從3月14日開始,原本預計持續到4月19日,提前於4月7日完成,共3954人次、1103輛汽貨車出入。

都發局說,第三階段就是將建物修復道可供使用,新光三越公司3月27日提出整體整建修復計劃,經結構技師公會諮詢計劃可行,4月1日已先進入4樓搭設;不過完整的整體安全評估與專業簽證,如外牆、結構、升降機、消防、瓦斯管線等等尚未提出,都發局請新光三越迅速補正。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後續三大主軸分別是修復樓層安全防護計劃、各樓層安全評估鑑定,以及相關傷亡者的賠償,新光三越後續若希望恢復部分營業,須完成上述3事項;也提醒新光三越公司,整建修復施工前須先配合警方,蒐集火調證物等等,確認後才能全面施工。

新光三越提出整體修復計劃獲市府同意,先進入4樓搭設,不過還需補齊整體安全評估與專業簽證。圖/臺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