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狗園餓死10犬隻 動保所加重裁處、移送法辦
新竹縣動保所接獲檢舉發現新埔有狗園餓死10只狗,現場環境也十分惡劣,將依動保法裁處,涉刑責部分已移送地檢署查辦。(竹縣府提供/邱立雅竹縣傳真)
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11日接獲民衆檢舉,指新埔有犬隻不當飼養案件,動保所12日前往稽查,發現大量犬隻身體狀況不佳,並死於籠內,爲避免犬隻持續遭受危害,動保所已將前述犬隻予以扣留、辦理沒入,違反動保法部分將依法裁處,涉及刑責部分將加重裁處並移送縣警察局及地檢署查辦。
動保所12日稽查時,於現場發現籠飼混種犬共45只,35犬隻存活其中9只極瘦、1只虛弱已送醫急救,另有10犬疑似因籠飼未給予食物致犬隻死亡。同時發現該飼養場所環境不佳,飼主也有未依規定絕育及寵物登記等多項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的行爲。
動保所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並依31條第1項沒入飼主犬隻。
爲避免危害繼續發生,動保所會同新埔分局員警已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將該場所犬共35只扣留,其餘所犯情事亦將待事證確認後依法處分、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