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中和、土城2里長曾具大陸籍身分 市府啓動審查程序

新北市中和區、土城區各1位里長曾具大陸及身分,面臨被解職。新北市府已依相關規定啓動審查程序,並依法通知當事人限期補正。(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今年1月查出全臺5位村裡長具有大陸籍身分,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1日遭鄉公所解職,臺北市及桃園市分別有1位里長,新北市則有中和區、土城區各1位里長面臨被解職。新北市民政局表示,目前新北市有2位曾設籍中國大陸的里長,市府已依相關規定啓動審查程序,並依法通知當事人限期補正。

民政局指出,2位里長已提出放棄國籍相關補充資料,但他們檢具的文件是否足以作爲放棄中國大陸國籍的正式憑證,尚有法律適用及認定疑義。新北市政府已正式函請內政部協助釐清該等資料是否符合《國籍法》第20條所定要件,以利後續審認處置。

民政局說,因本案涉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認定及兩岸法制架構適用基礎,攸關人民參政權保障與行政合法性,亦同步函請大陸委員會針對相關法律認定與政策適用釋示,以利地方政府作業標準一致,落實依法行政。

來自大陸福建省福州的新北市中和區崇南里長林秀貞表示,2006年申辦中華民國身分證時,已依政府要求,回大陸註銷大陸戶籍,並置當地公證處公證,所有文件由公證處寄發至海基會,所以早已不具大陸身分。

林秀貞說,前幾年跟團至美國旅遊,是用中華民國護照申請美籤,入境美國時,美方審查非常嚴格,若具有雙重國籍卻未如實申報,有可能被遣返會被拘留。自從取得中華民國身分後,始終使用臺胞證及中華民國的護照。

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則來自大陸江西省,她說,2000年已放棄大陸身分,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25年前政府未要求須返回大陸辦公證,後來法令修改,需要辦理公證,纔可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因此直到去年過年前,已返回大陸重新補辦公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