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涉網路詐騙 女星丈夫稱已離職
新北市刑警大隊偵辦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假粉專詐騙案,將女演員劉香君丈夫、電視製片人李能謙(右二)以詐欺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王揚傑攝)
新北市刑警大隊偵辦網路行銷公司冒名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臉書成立粉絲專頁,並投放1頁式廣告詐騙被害人,拘提女演員劉香君丈夫、電視製片人李能謙等6名嫌犯到案。李嫌聲稱單純接案子幫沖流量,否認與黃仁勳假粉專有關。警方11日以詐欺罪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將6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刑大10日會同高雄市刑大同步搜索6處據點,查獲該科技行銷公司總監50歲李能謙及員工共6人,涉嫌配合詐團以「創立帳號」、「養號」等手段,製作假冒黃仁勳粉專,投放「黃仁勳AI新時代分析財富密碼」、「黃仁勳股市分享會」廣告,再操作假帳號增粉製造可信度,使民衆落入詐欺陷阱,被害民衆近百人,損失金額超過1300萬元。
據瞭解,李嫌與5名公司員工均稱,確有利用虛設大量臉書帳號,接案幫客戶在網路社羣平臺的粉專按贊、追蹤,藉此衝高流量,但接手的案子都是正當合法的公司,並未協助詐騙集團幫黃仁勳假粉專漲粉。其中徐姓員工名下就有千餘個臉書帳戶,平日工作即是養帳號與沖流量。
警方調查,李嫌雖已於去年離職,自立門戶成立工作室,但從原公司帶走部分臉書帳號資源,工作室與原公司均涉使用虛設臉書帳號,大量在黃仁勳假粉專按贊與追蹤,營造可信度高的假象,誘使被害人受騙。
警方向李嫌提示相關事證,在黃仁勳假粉專中按讚的大量虛設帳號,皆爲該行銷公司及李嫌工作室所有,證實該行銷公司及李嫌工作室與詐騙集團有連結。但李嫌皆以「忘記了」、「不記得」敷衍帶過。
偵訊後,全案以詐欺罪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例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