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黃仁勳假粉專詐財 女星劉香君丈夫移送北檢
新北市刑大今以詐欺罪嫌、組織犯罪條例將李能謙(右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王揚傑攝)
新北市刑警大隊偵辦行銷公司冒名輝達執行長黃仁勳,在臉書成立粉絲專頁,並投放1頁式廣告詐騙被害人,拘提女演員劉香君丈夫、電視製片人李能謙等6名嫌犯到案。警方今(11)日上午開始偵訊,李嫌聲稱單純接案子幫沖流量,並未參與黃仁勳假粉專的案子,且目前已從該公司離職。偵訊後,全案以詐欺罪嫌、組織犯罪條例移送北檢偵辦。
據瞭解,李嫌與5名公司員工均聲稱,的確有利用虛設大量臉書帳號,接案幫客戶在網路社羣平臺的粉專按贊、追蹤,藉此衝高流量,但接手的案子都是正當合法的公司,並未協助詐騙集團幫黃仁勳假粉專漲粉。其中徐姓員工名下就有千餘個臉書帳戶,平日工作即是養帳號與沖流量。
警方調查,李嫌雖已於去年離職,自立門戶成立工作室,但從原公司帶走部分臉書帳號資源,工作室與原公司均涉使用虛設臉書帳號,大量在黃仁勳假粉專按贊與追蹤,營造可信度高的假象,誘使被害人受騙。
警方提示在黃仁勳假粉專衝按贊數的大量虛設帳號,皆爲該行銷公司及李嫌工作室所有,證實行銷公司及李嫌與詐騙集團有連結,但李嫌以「忘記了」、「不記得」帶過。
新北刑大表示,昨(10)日會同高雄市刑大同步搜索6處據點,查獲該科技公司主管李能謙及共犯等6人,涉嫌配合詐團以「創立帳號」、「養號」等手段,製作假冒名人廣告投放在臉書等社羣平臺,再操弄假帳號增粉製造可信度,使民衆落入詐欺陷阱。
警方查扣工作用電腦、手機等證物,經初步清查,逾百名受害者遍及全臺各地,總財損金額超過1300萬。偵訊後,全案以詐欺罪嫌、組織犯罪條例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