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山區惡劣環境圈養6犬 動保處重罰「金額出爐」
動保處人員到場勘查,見6犬隻住在排泄物與污泥中。(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屋內地面佈滿犬隻排泄物與污泥,飼養環境惡臭髒亂。(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動保處派員偕同警方到場稽查不當飼養犬隻。(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救出的犬隻經送醫檢查,有營養不良、體內感染、虛弱無力等情形。(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救出的犬隻經送醫檢查,有營養不良、體內感染、虛弱無力等情形。(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查獲新店山區某民宅內關養6只犬隻,未提供乾淨水及飼料,環境惡臭髒亂極爲惡劣,犬隻生活在糞水中,皆未辦理寵物登記、未絕育、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新北動保處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共開罰9萬8000元,並沒入6犬隻。
動保處接獲檢舉後派員到場勘查,見屋內瀰漫糞便惡臭,地面佈滿犬隻排泄物與污泥,髒污水桶、空塑膠箱籃凌亂擺放四處,現場未見飼料,6犬隻全身堆積污垢,且虛弱無力、精神不佳,動保處緊急將6犬隻送醫治療及安置,後續送醫發現6犬隻體內有感染、營養不良等情形。
動保處通知擔任臨時看護工的羅姓飼主到案說明,他表示,多年前從工地收留懷孕的流浪母犬,之後生下多隻幼犬,所以特地租下山區可安置的空屋,房子本身有漏水情形,但房東對漏水情形置之不理,由於經濟因素加上工作繁忙,每週僅能上山1次,帶大份飼料放置在屋內供6只成犬食用,並提供幾桶水作爲飲水,每月清掃環境1次,天氣熱時則兩週清掃1次。
動保處依《動保法》規定,飼主未提供乾淨生活環境,導致犬隻感染裁處1萬5000元罰鍰;未完成寵物登記裁處3000元罰鍰;未完成犬隻絕育裁處5萬元罰鍰;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未每年替犬隻施打狂犬病疫苗裁處3萬元罰鍰,總計裁罰9萬8000元罰鍰。
動保處呼籲,飼養寵物須確保其基本生活需求,飼主若無法提供適當的飼養條件,應考慮透過合法管道協助送養,確保犬隻適當的生活環境,避免因不當飼養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