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3歲童臉腫頭皮有傷!社會局認定保母乾的 公告姓名廢證
▲新北市社會局認定郭碧紅違反兒少權法,依法公佈姓名並撤銷保母證照 。(圖/翻攝新北市社會局網站)
記者陳以升/新北報導
新北市海山警分局日前接獲民衆報案,指稱僱請的保母涉嫌虐待自己3歲兒子,造成他臉部受傷腫脹、頭皮開放性傷口,對郭姓保母提傷害告訴,保母到案時辯稱「孩童情緒不佳,過程中可能抓傷自己,臉部纔會有明顯紅腫」,經社會局調查,保母確實有不當對待,依兒少權法公告保母姓名並廢止保母登記證。
據悉,江姓男子在去年(2024年)8月間,因3歲兒子需要保母,便由朋友介紹之下,以每個月1萬4000元代價,交由56歲郭碧紅保母照顧,負責兒子幼兒園下課後的4個小時,待9點下班後,再將兒子接回家,照顧沒多久,江男就發現兒子身上出現不明的傷痕,但郭女總是有各種理由推託。
今年(2025年)2月間,江男再度接回兒子時,發現他臉部受傷腫脹、頭皮開放性傷口,質問郭女仍被否認施虐;21日江男到轄區海山警分局對郭碧紅提告傷害罪,她到案還是辯稱「孩童情緒不佳,過程中可能抓傷自己,臉部纔會有明顯紅腫」,訊後依傷害罪送辦,並通報新北市社會局。
新北市社會局介入調查,表示第一時間就將小孩傷勢資料送往亞東醫院與臺大醫院,交由專業兒科醫生傷勢研判諮詢,並召開審議會調查此案,經專家學者認定保母有對小孩不當對待,已違反兒少權法相關規定,社會局已公告保母姓名,並廢止保母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