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丙成未違性平法 教部常次挨轟

教育部前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泄漏性平案被害人個資,教育部性平會認定葉未違反《性平法》保密義務。臺大學生會長陳柏丞(後左)27日質疑,教育部性平會決議是否會造成校園性平案漏洞擴大。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前)表示,雖然不成立性平案保密義務,但有涉及違反《個資法》可能,這部分並非沒保護。(郭吉銓攝)

教育部前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泄漏性平案被害人個資,教育部性平會認定葉未違反《性平法》保密義務,引發議論。臺大學生會長陳柏丞昨天質疑,教育部性平會決議是否會造成校園性平案漏洞擴大。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表示,校園性平案處理調查,涉及保密義務是否參與調查當事人,教育部沒有限縮,泄漏個資會受到《個資法》、《刑法》追究刑責,並非沒有保護。

葉丙成4月在個人社羣平臺探討校園性平案件時,涉及泄漏被害者個資,被送教育部性平會調查。教育部日前說明性平會調查結果,認定葉丙成非這起案件調查成員或相關主管,與事件無職務關聯,聯繫導師亦僅表達關心,未構成利用職權對學生行使不當影響力,未違反《性平法》規定。

朱俊彰昨天出席學生會與教育部次長有約座談會,針對臺大校園性平事件處理爭議,陳柏丞提出質疑,此事拖超過3年,教育部督導多時,臺大直到本週才把舍監調離宿舍輔導員業務,加上教育部性平會限縮解釋性平案保密義務,是否會造成性平案保護漏洞。

朱俊彰表示,非性平會成員保密義務,有詢問教育部性平委員,從《性平法》或《校園事件性別防治準則》,界定校園性平案件處理調查時,涉及保密義務是否包括參與調查當事人,教育部沒有限縮,但也不是說其他人可以泄漏個資沒有刑責,相關行爲會受到《個資法》、《刑法》追究。

朱俊彰強調,日前教育部新聞稿說明,雖然不成立性平案保密義務,但有涉及違反《個資法》可能,這部分並非沒保護,將來是否把性平案處理人員列入保密範圍,未來可以溝通研議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