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食堂不得營利 嚴禁託管、承包或變相承包

●採購管理上,米麪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按照公開透明原則實行統一集中採購,新鮮蔬菜、水果、乾貨、調味品等原輔材料由區縣教育部門或學校作爲採購人集中帶量採購

●學校每個食堂、每餐次、每種食品均應按照規定留樣,由專人負責,在專用冷藏設備(留樣櫃)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安放區域應設置24小時全覆蓋視頻監控

●非寄宿制學校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已經設置的應逐步退出

●寄宿制學校確需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的,應徵得本校三分之二以上教職工和學生家長同意,並依法取得許可或備案,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堅持“零利潤”原則爲師生提供便捷服務

2月10日,記者從市教委獲悉,爲持續推進“校園餐”專項整治,築牢校園食品安全底線、守住膳食經費管理紅線,市紀委監委、市教委等7部門聯合印發《重慶市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和膳食經費管理監督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米麪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實行統一集中採購,食堂不得營利,嚴禁託管、承包或變相承包,發現校園食品安全問題,市民可投訴舉報。該《辦法》適用於全市所有公辦、民辦中小學(含中職)以及幼兒園。

公辦學校伙食費納入財政代管資金賬戶管理

在膳食經費管理方面,《辦法》明確,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收取的伙食費應納入財政代管資金賬戶管理,學校專賬覈算,財政部門不得調撥、挪用;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應當開設食堂專門銀行賬戶,對膳食經費進行專賬覈算;收取的伙食費僅限於食材採購及食堂運營必要支出,不得設立“小金庫”、公款私存等,不得虛報冒領、違規挪用、剋扣截留、貪污侵佔。

採購管理上,米麪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按照公開透明原則實行統一集中採購,新鮮蔬菜、水果、乾貨、調味品等原輔材料由區縣教育部門或學校作爲採購人集中帶量採購;有條件的區縣應推行全品類食材集中線上平臺採購;建立食品採購負面清單,採購涉及轉基因、預製加工食品及原輔材料的,應事前徵得家長或家委會同意;建立“雙人或多人聯檢”查驗制度,查驗人員至少包含學校食品安全員和食堂管理人員;建立採購驗收臺賬,列明到貨品目、數量質量、生產日期等情況,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並留存驗收證明;查驗、索取並留存相關許可證、營業執照、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等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材料和由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

確保食材同質、菜品同價、師生同餐

《辦法》明確,學校食堂應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嚴禁託管、承包或變相承包。嚴格執行中小學食堂“三同三公開”工作制度;確保食材同質、菜品同價、師生同餐、公開採購、公開食譜、公開加工過程要求落實到位。

食堂物品的入庫、出庫環節應全程在視頻監控範圍,校(園)長應與出入庫查驗人員簽訂崗位責任書,每季度至少與查驗人員開展1次廉潔自律與安全責任談心談話,每月至少隨機實地抽查1次食堂物品驗收、入庫、出庫查驗情況。

學校每個食堂、每餐次、每種食品均應按照規定留樣,由專人負責,在專用冷藏設備(留樣櫃)中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安放區域應設置24小時全覆蓋視頻監控。

非寄宿制學校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

關於食品小賣部(超市)的管理,《辦法》明確,非寄宿制學校不得在校內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已經設置的應逐步退出。

寄宿制學校確需設置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的,應徵得本校三分之二以上教職工和學生家長同意,並依法取得許可或備案,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堅持“零利潤”原則爲師生提供便捷服務,不得營利,嚴禁託管、承包或變相承包。

購買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商品,不得使用學生就餐卡。校內食品小賣部(超市)或自動售賣機只能售賣純淨水、礦泉水、預包裝麪包、牛奶及其它生活、學習必需物品。學校應爲師生提供衛生、安全、便捷、足量、免費的飲用水。

邀請社會監督員參與學校食堂日常檢查

《辦法》明確了教育、市場監管、財政、衛生健康、農業農村、公安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機關單位的責任。

其中,教育部門應落實行業主管責任,例如,加大學校食堂建設改造的投入,持續改善供餐條件;全面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竈+AI”建設;將食品安全相關指標納入責任督學每月進學校摸排的重點內容;邀請“兩代表一委員”、新聞媒體等作爲社會監督員,每學期至少參與1次學校食堂日常檢查等。

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導,依法查處涉及食品安全違法行爲;加強學校食材供應商的源頭監管,防止不合格食材流入校園。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將學校校園及周邊地區作爲監督檢查重點,定期對學校食堂、學校食材供應商以及學校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檢查等。

學校則要落實校(園)長負責制,每月研究部署1次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完善食材採購、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建立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有條件的學校應實行家長陪餐制度等。

《辦法》提出,對採購供應劣質或不合格食材、不落實食品安全規定造成食品安全問題的,依法嚴厲追究食材供應商、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責任。嚴查採購環節謀私貪腐、貪污侵佔挪用膳食經費、盤剝剋扣食材供應商導致食材質低價高、玩忽職守等問題,堅決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重處理。{新重慶-重慶日報記者 李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