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創新人力取代教官 全中教呼籲修法明確管理權責
政府逐年推動教官退出校園,以學務創新人力取代,全中教今天呼籲教育部修法明定管理權責;教官在高中校園扮演的角色,學務創新人力難以取代。(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政府逐年推動教官退出校園,以學務創新人力取代,造成人員流動快速,且缺乏專業培訓機制,不僅影響學校運作,也可能對學生學習環境產生影響。全中教建議主管機關修訂法規,增置專職專業的學安室主任、生輔組長,並訂定教育人員校園管理規範,明確管理權責。
高中職校園安全事件層出不窮,從黑衣男子闖入校園圍毆學生、學生校內刀械鬥毆、高中生情緒失控毆打老師等問題。 隨着高中教官逐漸退出校園,原本教官室校園安全的業務,例如防制校園霸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校園災害事件防制應處、學生賃居訪視、外人入侵校園等緊急安全事件預防與處理等,許多校園安全相關工作漸迴歸爲學務主任及生輔組長管理權責,加劇學務主任工作負擔及同仁的流失。
全中教指出,教育部爲因應教官退出校園,2017年1月17日實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以學務創新人力遞補教官缺額,並接手原由教官所執行校園安全工作,但執行迄今,因高中職學校在教學現場上,學生自主管理與大專院校完全不同,再加上學務創新人力並不像教官一樣有一完整培訓的體系,適用法規也完全不同,因此不但無法接手教官所遺留下來的工作,除人員流動性大,甚至還爲學校帶來新的人事及輔導管理問題。
全中教建議教育部除能將學務創新人力納入校園正式編制人員,亦應完善法規,使其以在職進修方式,不斷提升其在處理校園安全工作上的本職學能及實務操作能力,也同時讓教師及學務創新人力都有所依循,不會出現越認真的老師就是越常被告的人。
校園安全問題,須由人力結構着手,全中教建議設置專人專職負責,不應只是由臨時約聘僱人員擔負,師生更非教育政策的實驗白老鼠,呼籲立法院及教育部,從人員編制及進用培訓制度審視,還給校園一個安心且純淨的學習環境。
針對現今校園安全工作面臨的困境,全中教建議:一、主任教官、生輔組長的員額,應由主管機關修訂法規,增置專職專業的學安室主任、生輔組長;二、學務創新人力納入學校正式員額編制,明確其身份定位和管理權責:三、訂定法規規範學務創新人力的在職知能進修及管教範圍;四、訂正明確的教育人員校園管教規範,目前法規的約束多而實務支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