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50公尺內禁售加熱煙 北市衛生局:違法最重處5萬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北市校園周邊50公尺內禁售加熱煙。(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國健署日前有條件通過2家加熱煙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臺北市衛生局今表示,111年3月25日公佈施行的「臺北市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即已明確規範,任何人不得於距離臺北市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基地境界線50公尺以下區域內,販賣加熱式煙品,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5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在112年3月22日正式修正施行,明確規範電子煙等各式類煙品及未經覈准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煙產品爲違法商品,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相關產品,違反規定者將面臨依法嚴懲。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黃建華局長表示,112年3月22日施行的菸害防制新法,已全面禁止電子煙、嚴格管制加熱煙等新型態煙品,WHO「加熱煙健康影響證據報告書」明確指出,加熱煙的煙霧中,多達29種有害及潛在有害成分,是紙菸的2至10倍。
近期中央有條件通過覈定的加熱煙,黃建華表示,北市於111年3月25日公佈施行的「臺北市新興煙品管理自治條例」即已明確規範,任何人不得於距離臺北市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基地境界線50公尺以下區域內,販賣加熱式煙品,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5萬元罰鍰。
馬偕醫院臺北社區醫學中心主任黃偉新表示,尼古丁會對大腦前額葉皮層中會產生神經毒性作用,干擾青少年的認知發展、執行功能和抑制控制能力,愈早開始吸菸,愈早成爲煙商的忠實顧客,所以煙商最喜歡35歲以下的年輕人。
國教行動聯盟青年部李雨函執行長也提醒,煙商對年輕人行銷的3大技倆包括魅惑行銷、酷炫裝置以及加味煙,一定要辨識清楚,此外,菸害防制法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使用類煙品(電子煙)或未經審查通過的指定煙品(加熱煙),更千萬不可提供新興煙品給同學或網路轉傳新興煙品資訊,可能會觸法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