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踩雷!銀行賣的這種海外債 金管會禁散戶買

金管會宣佈禁止將「具損失吸收能力債券」銷售給一般投資人。 聯合報系資料照

金管會宣佈,11日起各銀行「具損失吸收能力債券(Total Loss Absorbing Capacity,稱TLAC債券)」禁止銷售給一般投資人,據調查,目前僅剩8家銀行有將TLAC債券賣給一般投資人,未來這些投資人「只准賣、不準再新增部位」。

TLAC債券是屬於一般外國債券,2019年國際組織認爲,大型銀行發行的這類債券,一旦銀行發生危機時,持有者面臨債權減記或轉成股權的風險相當高,不適合銷售給一般投資人。

證期局在隔(2020)年就已限制,禁止TLAC債券銷售給一般投資人,基於監理一致性、及修改相關法規時,做一併檢討,因此銀行局今天修正預告完成相關法規後,11日起上路。

銀行局主秘王允中說,已預告完成《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有兩大修正重點:一、TLAC債券(包括COCO Bond)禁止銷售給一般投資人,僅準賣給專業投資人;二、信託業推介對象取消逾70歲的一般投資人,去年齡標籤化。

官員說,過去有32家銀行可銷售TLAC債券給一般投資人,在證期局2020年設限後,有部分銀行已自律限縮,僅銷售給專業投資人。

就目前掌握,僅剩8家銀行有一般投資人持有TLAC債券的庫存水位,都是透過信託架構做投資。

未來這8家銀行已運用信託財產投資在TLAC債券者,僅得接受一般投資人指示賣出,不得再受託投資。換言之,持有TLAC債券的一般投資人「只准賣、不準再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