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為心儀人妻出氣…開車狠撞她老公 涉殺人未遂判4年8月
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4月間與越南籍武姓人妻交往,晚間他開車送武女返回住處時,看到武女郭姓丈夫與郭的堂弟站在路旁,心生不滿想替人妻出氣,加速衝撞郭男2人致重傷,桃園地檢署日前依涉犯殺人未遂罪起訴,桃園地院今判處有期徒刑4年8月。
檢方調查,35歲李男與武女交往過程中,多次聽到武女抱怨郭男對她不好,去年4月14日晚間李男駕車送武女返回大園區西濱路住處,抵達時看見郭男及其堂弟站在路旁,竟不顧武女制止憤而駕車高速衝撞2人,隨即逃逸。
郭男遭撞後受創傷性腦出血等傷害,緊急送醫搶救保住一命,但仍造成左側眼睛視力受損、無光感與左腳麻木無力,生活無法自理;郭男的堂弟則及時閃開,僅左手臂挫傷無大礙。
檢方考量李男平時與郭男及其堂弟並不熟識,卻執意殘忍開車衝撞2人,依殺人未遂起訴李男,並請求法官分別求刑10年與5年,以示懲戒。
桃園地院今判決,指出被告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是心慌碰撞被害人;但依證人證詞、被告駕駛車輛的行車紀錄器錄影、車輛受損照片及被告於案發後與他人談話內容,認定被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
法官審酌,被告犯罪情節、否認有殺人犯意、迄今未賠償告訴人等所受損害,兼衡被告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及告訴代理人於審理時所陳述的量刑意見等,最終依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8月。可上訴。
桃園市李男去年載着心儀的越南籍武姓人妻返家,看到武女郭姓丈夫及其堂弟站在路旁,憤而加速衝撞郭男2人致重傷,桃園地院今依涉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4年8月。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