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整縣推進”,轉向的分佈式光伏
去年10月至今,先是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後是正式辦法(《分佈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再到新能源發電全額上網的136號文,一系列極具針對性的重大政策調整,扭轉着分佈式光伏的發展路徑。
截至2024年底,中國光伏裝機達到了創紀錄的8.9億千瓦。其中,分佈式光伏裝機容量爲3.7億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佔全部光伏發電裝機的42%,是當之無愧的“半壁江山”了。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不可能是走直線,都要經歷溝溝坎坎、起起落落。已經獲得121倍增長的分佈式光伏,也到了適當放慢腳步並總結反思的時候了。
也恰在此歷史轉圜的微妙時刻,曾經大幹快上的“整縣推進”,已經變得悄無聲息了。事實上,“整縣推進”就如同一片最最完美的物理切片,精煉濃縮了分佈式光伏的發展歷史:分佈式光伏如何興起?121倍的巨大發展帶來了哪些問題?需要做出什麼樣的調整?其未來發展要怎樣重新定位?
一句話,正在消失的“整縣推進”,照出了分佈式光伏的過去、現在和未來。
熱鬧的“整縣推進”熄火
2021年6月,國家能源局發文啓動分佈式光伏整縣推進試點工作。《試點方案》公佈後,同年9月,國家能源局確定了676個整縣推進試點名單。
分佈式市場具有點多面廣、佈局分散、單體規模小等特點,整縣開發試點的出發點,是調動地方、企業積極性,整合利用閒置屋頂資源,節約優化配電網投資,降低光伏開發商的獲客成本、運營成本。
儘管此後國家能源局多次強調“不搞行政命令”,但是“整縣推進”還是將市場的預期拉到滿格。彼時,東吳證券一份報告甚至預測,假設全國均爲試點情況下,中國屋頂分佈式光伏合計總空間超600億千瓦,相當於267座三峽水電站。正因如此,“整縣推進”迅速被各方寄望爲“萬億級市場”。
同時,“整縣推進”也非常符合地方政府“貪大求多”的胃口。於是,在地方政府的積極運作下,各方擠破門檻跑步進場。
在這場潮流中,以國家能源集團、國家電投、華能集團、大唐集團、華電集團等五大發電集團和三峽集團、中國廣核、中核集團、華潤電力、國投電力、中節能等“六小豪門”紛紛“跑馬圈地”……很快,2021年屋頂分佈式光伏新增裝機規模首次超過了集中式光伏。
然而,人們很快就發現,整縣推進是一項涉及地方政府、央國企、民企、居民等多個利益主體的複雜的系統工程,而各種關係與利益的複雜牽扯和激烈博弈,最後讓許多項目不是半途而廢,就是胎死腹中。
《試點方案》提出的申報條件之一是:黨政機關建築屋頂總面積可安裝光伏發電比例不低於50%,學校、醫院、村委會等公共建築屋頂不低於40%,工商業廠房屋頂不低於30%,農村居民屋頂不低於20%。業內俗稱“整縣推進”的“5432”陣型。
架勢雖然是拉開了,但是“整縣推進”項目的完成率卻很低。
2023年9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錢平凡和周健奇在媒體聯合發表題爲《整縣推進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模式亟須調整》的文章指出:整縣推進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試點進展低於預期。
該文章透露:截至2023年4月底,全國整縣推進屋頂分佈式光伏試點地區累計併網容量3692萬千瓦,完成了規劃目標的22%,不少地方低於規劃目標的15%。而有的地方的完成率,甚至不足6%。
自那以後,“整縣推進”事實上也就慢慢涼了。儘管近期廣東英德推出了整縣推進試點方案,但是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發現,英德只是借整縣推進的“羊頭”,去賣戶用光伏開發的“狗肉”,早就不是原始意義上“5432”陣型下的“整縣推進”了。
整縣推不進的真正原因
關於“整縣推進”的推進不力,原本是有着這樣一個版本的故事一直在“謬種流傳”:
“整縣推進”需要的資金體量非常龐大,縣級政府往往是將“整縣推進”項目打包交給一家央國企去開發。央國企原本對過於分散的分佈式光伏興趣不大,如今聚少成多、整縣推進了,央國企也有了興趣。
可是,就算是“整縣推進”是分佈式打捆了,可仍然和集中式的開發邏輯完全不一樣,央國企痛苦地發現,除了整塊整塊的坡地或者是水域,身段不夠靈活的央國企依然是“玩不轉”。於是,“整縣推進”就爛在了央國企手上。
上述傳說也得到了官方迴應的某種證實。
在2022年7月舉行的中國光伏行業協會會議上,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處二級調研員高楠指出,整縣推進“好經謹防被念歪”,當前部分地方、部分企業出現了“一縣一企”“圈而不建”、暫停備案、打着試點旗號損害農民利益等行爲,嚴重違背了試點工作的初衷。
可今時今日,如果還是停留在上述邏輯判斷上,那就嚴重脫離實際了。問題很簡單,央國企有資金優勢,如果僅僅是因爲自身身段不夠靈活做不了分佈式項目的話,那完全可以將手中的“整縣推進”項目層層外包給民企去做。央國企和民企各展所長,“整縣推進”項目不至於銷聲匿跡。
所以說,“整縣推進”之所以做不下去了甚至於已經消失,是有着更爲深刻的原因。想想吧,如果“整縣推進”的分佈式項目做到幾億千瓦甚至10億千瓦,那是個什麼樣的消納局面?
也就是說,這不是央國企還是民企來做的問題,“整縣推進”消失更加根本的原因,是思路設計存在先天缺陷:電力系統根本就沒有能力去承受那麼海量的分佈式光伏一股腦建成。
1月23日,國家能源局正式下發《分佈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相比從前三種模式可選,一般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僅能在自發自用餘電上網、自發自用兩種模式中做選擇(少了全額上網模式);大型工商業分佈式光伏則只能選擇全部自發自用模式。
一般工商業和大型工商業分佈式所發出來的電,與戶用光伏發出來的電沒啥兩樣,都是綠電。那爲什麼要收束、不再允許其全額上網甚至餘電上網呢?
原因很簡單:中國的電力系統暫時還承受不了過量的分佈式光伏,分佈式光伏需要重新去定位,“整縣推進”式的貪大求多做法是再也不適合了。
分佈式的核心是就地消納
分佈式光伏健康發展,首先需要有清晰的定位。這一定位,要放進整個中國的新能源轉型大背景中去加以考量,尤其需要與集中式光伏實現錯位發展。
中國工程院院士杜祥琬曾表示,在新能源時代,我國中東部的能源要實行“身邊取+遠方來”的策略——首先從“身邊取”,利用身邊的非化石能源,提高自給率,不夠的部分再由“遠方來”,靠“西電東送”做一些補充。
上述新能源“東西互動”局面,中東部本地的分佈式光伏最需要解決的是消納問題。分佈式光伏管理新規的核心政策思路,也是分佈式光伏要向“就地消納、就地平衡”迴歸,少上網、多自用。
根據上述政策思路,小微工商業和別墅的價值會被行業企業爭搶。這兩類項目具有穩定的電力需求,可以保障基本的投資收益,將成爲今後一段時間的開發重點。此外,預計還將有很多有些開發難度,但卻具消納能力、可以提供穩定收益的分佈式場景,被行業挖掘出來。
同時,分佈式光伏配置儲能也將越來越重要,自主配儲意願會明顯增強。儲能一方面可解決光伏發電不穩定等問題,另一方面平抑市場化交易的價格波動,穩定投資收益率。儲能將成爲分佈式光伏的最佳CP。
促進分佈式光伏就近消納,更加具有前景的,或許是近來頻頻被提及的綠電直供、隔牆售電、專線供電、源網荷儲一體化。這是因爲,如果只能自發自用,那麼很多用電負荷不夠大的工商企業,就沒辦法裝光伏了。如果能夠實現新能源綠電直供,那麼,即使一些工商企業自身負荷不夠大,它也可以向20公里內的其他企業輸送綠電。
也就是說,允許綠電直供,新能源消納就能闖出一條新路。
作爲積極的探索和試驗,上述各方案嘗試都值得鼓勵。突破分佈式光伏的發展瓶頸,轉型就近消納,任何單一方案都不足夠。放眼全球,目前尚無一種高度成熟的新能源消納模式,這需要中國去自主探索。
總而言之,今時今日,“整縣推進”式的貪大求多的分佈式光伏開發路徑,已經無法走通了。能不能緊緊圍繞就地消納做出一篇大文章,決定着分佈式光伏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