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傷拖成截肢 漁業署稱個案
臺灣外籍漁工的待遇,反映出遠洋漁業勞動權益保障嚴重失靈。圖爲2020年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等民團發起抗議活動。(本報資料照片)
外籍漁工在臺工作的權益長期受到國際關注,近期又再被美媒報導,有印尼籍漁工在遠洋作業期間受傷,卻遭船長拒絕返航就醫,導致病情惡化最後慘遭截肢。民間團體直指,該案並非個案,而是長年未解的制度性問題,反映出遠洋漁業對勞動權益保障嚴重失靈,但卻總被我國主管機關以「個案、跨大情節」爲由忽視。
桃園市羣衆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表示,遠洋漁工權益促進最少向政府倡議了7、8年,但都只得到小幅度改善,根本問題如遠洋漁工沒有《勞基法》保障、通訊受阻醫療資源匱乏、安全設備簡陋都遲遲未解,汪舉例,遠洋漁工最低薪資僅爲每月550美元,且常出現「10個月才發一次」的情形,甚至業主倒閉直接失蹤都有。
汪英達提到,多數漁船航行至太平洋、印度洋等遙遠海域,靠岸間隔達數月甚至1年以上,即使生病或受傷,也難以返港就醫,只能依賴船上簡單藥品處置,導致小病拖成重症,甚至死亡。此外,雖然漁業署近年補助業者裝設Wi-Fi設備,但實際上「裝設未必開放」,絕大多數Wi-Fi僅供臺籍幹部使用,漁工依舊無法對外聯絡。
臺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表示,實際與業者接觸會發現願意改善的不在少數,但政府卻不願立法強制改善、讓遠洋移工迴歸《勞基法》等,放任鑽漏洞的不肖業者破壞臺灣名聲,呼籲儘速修訂相關法規,並強制漁船裝設Wi-Fi並開放使用。
漁業署迴應,除積極處理案件外,更研擬相關機制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但本案屬少數個案,不應被擴大解讀爲整體產業現象,絕大多數船主與船長均合法經營,善待外籍船員權益並重視海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