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綁繩子!歐告咬傷鄰居險截肢 高職男和漁夫爸要賠30萬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黃姓婦人於112年7月11日上午騎乘機車,行經屏東縣滿州鄉一處民宅時,突遭一隻黑狗追咬,導致左小腿外側嚴重受傷,經診斷爲創傷性軟組織感染,並皮膚及表淺筋膜缺損,甚至因爲傷口反覆發炎險被截肢,對身心造成重大影響。她查出該黑狗是當時16歲林姓少年飼養,向法院提起民事求償,主張醫療費用3270元與非財產上損害慰撫金99萬元,總計99萬3270元。法院審理判賠30萬3270元。
法院審理,林姓少年與其家人雖否認涉案,辯稱飼養之黑狗均有繫繩或關籠,案發時狗兒也沒有外出,被害人並不是被他所養的黑狗咬傷,但法院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黑狗確實是由林家衝出並咬傷黃婦,之後又返回住處旁草叢藏匿。鄰居證人及林家成員間的對話錄音亦指出,被告家中狗只曾有攻擊行爲,林家父親當天還罵兒子,沒把狗綁好纔會出事。
法院認爲,林高職生未善盡對具攻擊性狗只的管束義務,和當漁夫的父親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儘管黃婧主張慰撫金99萬元,但考量其實際傷勢、住院超過10日所受痛苦,以及雙方經濟能力與生活背景,法院最終酌定慰撫金爲30萬元,加計醫療費用3270元,共判決林家父子要賠償30萬3270元。
法界人士指出,該案也提醒飼主,飼養寵物須妥善管理,特別是具攻擊性的犬隻,應繫繩或配戴嘴套,否則不僅恐釀成傷人悲劇,亦將面臨刑民雙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