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自曝佔有慾強「容不得別人碰你」 正宮見對話氣炸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女子小美(化名)明知丈夫已婚,兩人仍發展出婚外情,不僅發生過多次性行爲,還曾相約同遊日本5天,讓她無法接受,因而決定提告求償50萬元。橋頭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爲,小美曾傳訊息示愛人夫「我佔有慾強,容不得別人碰你」,甚至提及性話題,確實已經逾矩並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最終判她應賠償人妻23萬元較爲適當。
▲人妻控訴小美與丈夫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兩人甚至有過多次性行爲。(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她和丈夫結婚多年,小美明知此事,仍在2023年間與丈夫發生數次性行爲,同年9月兩人還相約前往日本大阪旅遊5天,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50萬元。
對於人妻的控訴,小美經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到庭爭執,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橋頭簡易庭法官檢視小美與人夫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她曾向人夫表明,「我希望你除了對我有親密行爲以外,其他人都不要再有,因爲你知道我佔有慾強,容不得別人碰你」,人夫也回答,「每次我跟妳恩愛完,我也都會想,我是不是耽誤了妳」,可見兩人之間確實發生過數次性行爲。
至於同遊日本一事,法官表示,人妻只有一張小美在日本拍攝的獨照爲證,無從知悉照片拍攝者,小美和人夫也未在對話紀錄中提及旅遊規劃,縱使兩人真的前往日本旅遊,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們曾同房住宿、是否有其他旅伴同行,所以不予採信人妻這部分的主張。
法官認爲,小美在明知人夫已婚的情況下,仍於2023年間與對方發生數次性行爲,確實已經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收入等因素,最終判小美應賠償人妻23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