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傳大熱狗貼圖給人夫 正宮見「粉色對話」氣炸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強(化名)與女網友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小美不僅傳送帶有性暗示的大熱狗貼圖給丈夫,兩人還互稱寶貝、問候三餐,明顯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40萬元。雖然小美矢口否認與阿強有不正當交往,但並未獲得臺北地院簡易庭法官採信,日前被判應賠償人妻25萬元較爲適當。

▲小美聲稱不知道阿強已婚,但並未獲得法官採信。(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阿強和小美最晚應該是在去年7月發展出不正當男女關係,兩人不僅密切互傳曖昧訊息、單獨出遊見面,甚至多次發生性行爲,小美還曾傳送大熱狗貼圖給阿強,並提到「今天粉色系到底」、「晚餐吃啥」,阿強也明確回覆「等老婆買」,可見小美明顯是知道阿強已婚的身分。

人妻控訴,小美在知道阿強是有婦之夫後,依舊繼續傳送「請求收留、帶我回家」等曖昧訊息,種種行爲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40萬元。

小美則辯稱,她是透過手機交友軟體認識阿強,是阿強主動搭訕的,起初並不知道阿強已婚,後來知道了,她就鮮少與阿強聯繫;至於那些對話紀錄,都是人妻擅自侵入且長期監看阿強的電腦、平板所取得,屬於違法取證,應當不具備證據能力。

臺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爲,經查,對話紀錄是從阿強與家人共用的平板中取得,人妻並無使用強暴脅迫等方式取證,該證據應當具有據證能力。

此外,法官表示,人妻有拿出錄音檔、性影像、對話紀錄截圖及錄影爲證,面對這些證據,小美都沒有提出爭執,可見人妻的主張爲真,加上小美和阿強曾在對話過程中聊到許多性話題,包含討論穿不穿內褲、性愛感受等等,兩人的互動確實已經逾矩並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最終判小美應賠償人妻25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