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全面反擊!遭渣男拍性愛片 還被正宮持片恐嚇
臺南一名女子與劈腿男交往成小三,還被偷拍性愛影片後遭正宮傳訊息恐嚇,她怒而提告後,臺南地院對劈腿男及正宮女友均判刑。(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臺南傳真)
30歲李姓男子劈腿與女子小華及小玉(均化名)間,以手機偷拍與小玉的性愛影片,事後被小華髮現,小華用他的臉書帳號貼文,指小玉是「小三」,還用李男IG帳號傳訊息恐嚇小玉「有你裸照,要看嗎?」,並將性愛影片傳給小玉。小玉不甘受辱,怒告李男及小華,臺南地院依偷拍性影像罪與誹謗、恐嚇罪,判李男3月徒刑,小華拘役50日,均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李男與小華原是情侶,他另於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中劈腿小玉。2023年5月某日,在臺南市某區的小玉住處,2人發生性關係時,李男暗中用手機錄下做愛的私密性影像,存檔於手機內。
小華得知李男劈腿與小玉交往,醋勁大發,先於2023年4月截取小玉IG帳號頁面照片,在自己的IG發佈限時動態貼出照片,說「這個纔是李男的小三,現任女友請去找她負責」;同年6月13日,小華在李男不知情下,使用李男臉書帳號發佈小玉照片,並指小玉「是小三不是正宮」的貼文,以此方法貶損小玉的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
爲了報復小玉,小華又於2023年6月12日,再次使用李男的IG帳號,傳訊息給小玉,要求討論1輛汽車的處理方式,因小玉未迴應,小華再傳訊息給小玉恐嚇「好好談,你不要,是嗎?」、「還有妳裸照,妳要看嗎?」,再傳送李男手機內的性愛影片給小玉,以此威脅小玉。
小玉收到小華的恐嚇訊息和性愛影片,才知道她與李男做愛時,遭李男偷拍性愛影片,下定決心不再姑息,堅持對李男和小華提告。
拍攝性愛影片的李男挨告後,即坦承犯罪,並表明願賠償小玉尋求和解;而恐嚇及傳送性愛片給小玉的小華,在檢警偵查時否認恐嚇及傳送性愛影片,直到起訴後移送法院審理時才認罪。
法官認爲,李男爲滿足一己私慾,而於交往期間,未經小玉同意,無故攝錄他與小玉的性影像,未能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及隱私權,造成小玉心理創傷,自應予以非難。而小華誹謗小玉,致小玉名譽受損,欠缺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及未尊重他人免於恐懼的自由權,須予以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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