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門傳統出海路被指「竊占」遭封 國產署迴應了
金門縣烈嶼鄉湖井頭村海岸,是過去軍管時期政府指定之合法漁民下海作業口岸。國產署北區分署金馬辦事處日前公告,指烈嶼鄉紅山測段318-2地號爲國有土地,禁止未經許可停泊漁筏,違者將依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占罪」處理,引發居民強烈不滿。(圖/民衆提供)
位於金門縣烈嶼鄉湖井頭村海岸,緊鄰早期設立之軍事蚵管哨,是過去軍管時期政府指定之合法漁民下海作業口岸。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金馬辦事處卻於日前公告,指烈嶼鄉紅山測段318-2地號爲國有土地,禁止未經許可停泊漁筏,違者將依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占罪」處理,並限行爲人於4月30日前自行清除地上物,否則將由辦事處研議後續處置,包括移送法辦及追收不當得利。當地居民強烈質疑,該公告未考量實際使用歷史與現況,一紙封路,形同切斷漁民與大海、生計間的連結,引發強烈不滿。
據瞭解,自1949年國軍退守金門後,兩岸敵對態勢使得海岸線全面列爲軍事管制區,該地亦被納入軍事設施與封鎖線內。1992年金門地區解除戰地政務後,雖陸續開放土地登記,惟部分居民因缺乏資訊、誤信自有土地無需登記、或無力負擔相關稅費而錯失登記時效,導致土地最終登錄爲國有。
地方人士指出,有部分熟知法令的特定人士,利用「四鄰證明」及「時效取得」等制度機制,將原屬社區共用或未登記的土地轉爲個人所有,反觀長年實地耕作、出海的居民卻淪爲法律上的「佔用者」,形同制度性剝奪。
湖井頭、東坑、雙口等村落居民呼籲,該地長期作爲漁民出海與停筏通道,具有歷史脈絡與生活事實,非屬突兀侵佔。此次公告將一條傳統出海路視爲「國有私佔」,未與地方充分溝通即威脅移送法辦,已造成當地民衆極大恐慌與憤怒。
居民代表表示,他們不是反對依法行政,而是希望國家理解這不只是塊地號,而是居民的生活線。這條路,過去祖輩每天走,現在卻說是非法,實在難以接受。
地方社羣要求主管機關暫緩執行公告,重新檢視該地實際使用狀況與歷史背景,研議保留其作爲傳統通道之可能性,並建立合理、公正的土地正義處理機制,以避免歷史與人民權益在行政程序中被抹煞。
國產署金馬辦事處則迴應,此次公告僅針對漁筏部分請求清除,並未限制或封鎖民衆進出該筆國有土地。有關船舶出海相關規定,仍請民衆依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交通部航港局相關規
範辦理。
另該案土地系因逾登記期限無人聲請登記,經金門縣地政局於2006年間依土地法第57條及金門縣無主土地代管自治條例辦理登記爲國有,管理機關爲國產署,民衆如對土地是否應屬國有存有疑義,僅能循司法途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