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安基金吹哨者遭解僱 陳情促調查
遭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解僱的尤姓員工(前排中),30日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到消防署陳情。(王揚傑攝)
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負責消防裝置認可業務,被尤姓員工檢舉,疑將不合格的「火警探測器」判定合格,事後尤員遭解僱。尤姓員工30日與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至消防署陳情,要求消防署儘速公開調查報告。消防署迴應,調查違規部分已儘速辦理;消安基金會表示,陳情內容多有不實,將依法提告。
尤員指控,今年4月向監察院、消防署檢舉基金會檢驗一批「火警探測器」中發現有部分不合格,基金會卻要求將該批探測器判定合格,消防署有無盡到監督責任?基金會董監事裡有廠商,檢驗員根本不敢判不合格。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表示,吹哨者在第一時間向消防署與監察院送出陳情書,消安基金會卻在事件曝光前,已掌握吹哨者身分,施壓要求撤回陳情書,甚至在調解期間解僱吹哨者。故提出消防署儘速公開調查報告、吹哨者身分機關應保密、吹哨者應恢復原職等3項訴求。
消防署預防調查組科長樑建文迴應,陳情人提出的檢舉案正調查中,另陳情人勞工權益受損部分,消安基金會爲民間成立,建議向地方勞工機關提出調解。
消安基金會表示,尤員停職期間基金會多次召開會議,尤員均未出席,更於5月開記者會無的放矢,違反人事管理規則,予以免職,並依勞基法給付款項,但尤員不接受,只要求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