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職場性騷調查 逾6成女性啞忍 僅45.2%企業訂指引

香港職場性騷擾情況普遍,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針對企業及女性僱員的調查顯示,超過三成的受訪女性在過去三年,都曾遇到不同情況的職場性騷擾,主要涉及言語、身體接觸和文字訊息騷擾,然而,逾六成事主未有求助。

大公、文匯報報導,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呼籲,社會應更關注女性職場性騷擾問題,敦促所有企業儘快制訂「性騷擾指引聲明」,並建立清晰的投訴渠道以處理程序和提供適切培訓,並將保障在職人士免受性騷擾納入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指標。

在管理規範方面,則僅有45.2%企業已訂立「性騷擾指引聲明」,而高達90.4%受訪主管,在過去3年也沒有接受過與職場性騷擾相關培訓課程。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昨日聯同平等機會委員會、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大灣區香港女企業家總會及香港島婦女聯會等多間機構,舉辦「履行企業ESG責任 拒絕職場性騷擾」行動日,並公佈有關女性職場性騷擾調查。

調查團隊上月11日至21日期間,訪問104名職場主管以及311名女性僱員,結果發現,逾九成企業表示沒有收到職場性騷擾的投訴,然而受訪女僱員當中,卻有超過三成受訪者表示曾遇到職場性騷擾,當中19.9%涉及言語/文字/電子訊息,18.4%則有身體接觸,而18.8%涉及性的非言語暗示。

不過,逾六成事主未有求助,即使選擇處理,大多數亦不願張揚,只傾向於內部處理。至於曾遭受職場性騷擾事主未有作出處理的原因繁多,當中較多認爲是「工作常見情況,見慣不怪」,佔27.5%,而25%則表示不想令情況變壞或關係惡化,17.5%事主認爲提出處理也沒有幫助,而5%不清楚投訴途徑及害怕失去工作,2.5%則認爲投訴程序繁複。另外,只有25.7%受訪者表示,她們的在職企業是有提供上述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