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因基金管理缺失 禁止凱銀國際(香港)大股東硃紅進行受規管活動12個月及處以罰款40萬港元
據港證監8月18日消息,香港證監會禁止凱銀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凱銀)的大股東、董事兼前核心職能主管硃紅(女)進行任何受規管活動12個月,由2025年8月16日起至2026年8月15日止,並處以罰款400,000港元,原因是她在管理多隻私人基金時犯有缺失。
香港證監會提到,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間,凱銀爲一隻於開曼羣島註冊成立的基金的數只子基金的投資經理及/或顧問。在關鍵時間內,朱的職責包括代表子基金批准借貸協議,及實施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內部監控程序。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朱在管理有關基金時,沒有履行她作爲凱銀董事兼負責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核心職能主管的職責。
香港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朱承認責任並有悔意,以及她過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本文源自:智通財經網